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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引入“未检+社工”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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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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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现场。
      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启动与茂名市优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合作,在未检工作中引入“未检+社工”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模式。
  当天上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硕成作为签约代表,与茂名市优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周国庆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在案件保密的前提下双方展开长期合作,采用“检察院+社工+家庭”的形式组成帮教小组,针对不同的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的帮教计划。并以社工介入的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观护帮教、就业辅导、心理调适、跟踪回访及亲职教育等工作。“此次项目是我们在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的基础上,将社会专业力量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又一探索。在今后的工作开展中务必将‘教育、感化、挽救’这一方针贯彻于社会工作服务中,进一步做实做细该项工作。”郑硕成表示。
  据悉,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引入“未检+社工”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模式,是我市的首例,也是推进我市未检工作社会化建设中的有益探索。下一步,该院未检办将继续探索未检工作社会化建设的新途径新机制,更好发挥专业司法社工的职能优势,切实为未成年人群体实现自我成长,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构建完整的社会支持体系。
  茂名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朱杰祺 吴昊摄  通讯员 余华丹 陈英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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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8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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