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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 高州法院公开审理一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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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6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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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高州法院一审公开 开庭审理苏某发、苏某文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共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以来,以被告人苏某发、苏某文为首,先后组织被告人苏某兴等10人为骨干成员,网罗苏某发等18人(均另案处理)为参加者,逐渐形成一个人数较多且相对稳定、有明确组织领导者和基本固定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被告人苏某发、苏某文组织、领导下,被告人苏某兴等10人纠集到上述参与者,以村民或商户、本地和外来投资企业等占用、使用所在村集体土地等事项为由,采取阻挠施工、拉泥堵路、清拆违建、语言恐吓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以获取巨大非法利益,并以“误工费”、“聚餐”等形式使该组织成员获得不同程度的经济利益,以巩固和稳定其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7年起至案发止,该组织以敲诈勒索等手段多次勒索到村民或商户、本地和外来投资企业人民币共计74.92万元,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庭审中,法院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对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通知了法律援助机构指定了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益。
  该案将择期宣判。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牧云 通讯员 刘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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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7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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