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茂名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夜歌

[【杂谈】] 话题贴:读者与版主时评)(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18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过笑嘻嘻被删那个贴子,其中有人质问两员版主凭什么给加了20分。见到这个质问觉得很好笑也很无奈,我也是版主,我可以告诉你,这个还真没什么好凭的,论坛也没有什么具体规定。如果要追问这个,随手可抓一大把,有些不怎么精的贴子被加了精,豈不要撞墙了?每加点分也要说出个凭什么来,这版主也当得太累了吧。

点评

嗯。 版主应该有一点自主权,不然也不叫版主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18 14:26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173

主题

2877

帖子

7391

积分

眼镜客

Rank: 5Rank: 5

积分
7391
发表于 2012-4-18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醉品茶香 发表于 2012-4-18 07:11
呵呵!很细心的看了几遍,句句坦诚,毫不掩饰!此乃真汉子风范!夜歌仁兄本着认真、坦诚、善意的态度来文 ...

茶歌此话的思想像你的脑袋和肚皮一样圆满开阔哦,十分赞同!
请关注我的新浪微博@茂名阿傻,欢迎互粉。

173

主题

2877

帖子

7391

积分

眼镜客

Rank: 5Rank: 5

积分
7391
发表于 2012-4-18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唐 发表于 2012-4-18 13:01
夜歌洋洋洒洒,下笔逾千言,字句之间可见文字功底非凡,论坛能出其右者估计屈指可数。
对于夜歌的观点也是 ...

提出的问题很好,执行起来难度比较大。
每个版主,估计只能根据自己的标准来定论文章的好坏吧。
为什么?
我想,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标准,既然他是这里的版主,他应该有这个权利吧!

点评

你说的有道理,无论什么样的标准,最后都是需要人来执行的,执行者对于标准的把握就见仁见智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18 14:44
请关注我的新浪微博@茂名阿傻,欢迎互粉。

173

主题

2877

帖子

7391

积分

眼镜客

Rank: 5Rank: 5

积分
7391
发表于 2012-4-18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怡止水 发表于 2012-4-18 13:31
见过笑嘻嘻被删那个贴子,其中有人质问两员版主凭什么给加了20分。见到这个质问觉得很好笑也很无奈,我也是 ...

嗯。

版主应该有一点自主权,不然也不叫版主了~
请关注我的新浪微博@茂名阿傻,欢迎互粉。

80

主题

3353

帖子

9018

积分

论坛博士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9018

优秀斑竹勋章

发表于 2012-4-18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傻 发表于 2012-4-18 14:26
提出的问题很好,执行起来难度比较大。
每个版主,估计只能根据自己的标准来定论文章的好坏吧。
为什么 ...

你说的有道理,无论什么样的标准,最后都是需要人来执行的,执行者对于标准的把握就见仁见智了。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210

主题

885

帖子

7881

积分

金钻会员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7881

优秀斑竹勋章原创先锋勋章

 楼主| 发表于 2012-4-18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完全肯定花满天所讲的,我为文的本意最关键的并不就是呼吁“百家争鸣”。为文续我已写得非常清楚了。但花满楼根本不必为其它跟贴赞同的朋友所可惜,因为这是多余的了。为什么?因为这是因“删贴”而起,他们所理解的也没错啊,因为第一文中我就说了“原贴已让删除,版主所为?果然厉害”(姑且不论是最后弄明白了是作者意愿而删。)我说的不就是另类声音吗?所以他们赞同百家争鸣何错之有?作何可惜呢。

其二,花满天说我“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那还真就说不过去了。试问,由第一贴开始我对我所要讨论的人物就直呼其名。你说,就我这样还用得着陈仓暗渡吗?你可以直接批我明目张胆也不为过。至于为什么还会有第二贴呢?因为第一贴我怕又让删除了,所以直接在框上面打上去的,说得太少了,那可不是我风格,我就喜欢“长篇大论”。再者,你在里面已提出质疑,因为当时连你都误认为我所想说的就是版主删贴问题。我为删贴问题道歉了。然而我必须得回第二贴。因为我的观点相当明确,就是针对两员版主的评点。为文里我已说了,在此不多说。这才是我所要论的。你说我暗渡陈仓大可不必,“长篇大论”摆在那儿,我暗渡什么呀?

其三,我所写的长篇大论,感谢很多人跟贴,犹其是醉品茶香,相信他看得非常仔细,当中我用了一个‘玉在其手矣’,他这么理解:心中无玉,何以抛于人?完全正确!为什么我这么说呢?因为在为文当中我用了长篇幅来说明两员版主进来当时的情况和众文友当时的反应。很好,我想说明什么呢?用花满天朋友的话说:“有才而谦逊平和内敛”当时我也是这般认为的,在我未进去详细看完那七页面之前。那么,这就很好解释玉在其手矣的意思了吧?原本我都不想说。记得笑嘻嘻未删除的贴子里,有对两员版主那么一句问话:别老是说好话..,真正评评..原意应该是这样吧,我记不太清了。一个这么有才的版主,评什么都如此..(为文里有)。为此就有了我为文的‘玉在其手矣’。有两层意思,其一是他怀玉,正如花满天认为的。其二,他也抛玉,我说的。就是他所评用语都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为文)里也有,笑嘻嘻那问话里就我所说的意思。可明白?

其四,至于导火线,就是关于另外一个新朋友质疑的加分和评贴标准问题了。这个才是导火线。因为我说过,“只恨说得太迟”。这个不作讨论,因为我的本意根本就不是关于加分和版主评贴标准问题。要讨论这些很难,正如心怡止水所说的“每加点分也要说出个凭什么来,这版主也当得太累了吧。”因为有相当大的主观性。不在我要讨论的范围内。

其五,“文版有多位版主,论坛还有众多的超版,为何单独误认为“两圆”所为呢?”看来我还真得对当时的情况简略说明一下。因为当时我在线(这是屁话,哈)笑嘻嘻朋友也在线,两员版主应该在吧?还有那个质疑的朋友在,当然,他发贴了。然后我跟贴,我说加分理所当然。然后两员版主回贴,要那新朋友写写评论,说得对他加分什么的,好象是这样?..四个人在发贴,而且都围绕同一贴,后来那贴就删除了,你说我该认为是谁删贴呢?我再次强调一点,我所要评的就是两员版主平时所给笔者的回贴。我的观点相当明确了,我太明目张胆了,你干嘛提其它版主呢?花满天朋友说这话太不明智了,也不够练达了。呵呵..
生怕情多累美人

21

主题

172

帖子

396

积分

纯铜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96
发表于 2012-4-18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说起评分啥制度和标准的我也来说两句,从文版的加精程度来看,一个人写的文章很好,那么开始有一两篇加精,后面的则不加了,我倒想问问这是什么个原因呢?还是因为旧文就不应该加精?虽然说主观性比较强,但论坛不是只混熟人,你让那些游客看到一篇好文章只有色,连个精都没有,别人会怎么想?

点评

你的说法我不认同,我现在也可以说是一位熟人了,入大茂三个月以来,我发过不少帖子,虽然水平都是马马虎虎,给版主加精的也是我还是新人的帖,再后来的帖就连个拇指都很少见了。当然我这不是在怪版主,我自己的文化水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19 14:07
加精,加亮,顶置,都是对文章的肯定哦。至于前面加了,后面的没有加,估计是版主们粗心忽略了哦。大家谅解谅解啊。此外,版主们也是纯粹凭兴趣当版主的,并没有任何物质上的奖励哦。所以,作为一个平台,大家有爱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19 13:51
喜欢音乐想去卖烧饼的青年……

173

主题

2877

帖子

7391

积分

眼镜客

Rank: 5Rank: 5

积分
7391
发表于 2012-4-19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戈 发表于 2012-4-18 20:13
其实说起评分啥制度和标准的我也来说两句,从文版的加精程度来看,一个人写的文章很好,那么开始有一两篇加 ...

加精,加亮,顶置,都是对文章的肯定哦。至于前面加了,后面的没有加,估计是版主们粗心忽略了哦。大家谅解谅解啊。此外,版主们也是纯粹凭兴趣当版主的,并没有任何物质上的奖励哦。所以,作为一个平台,大家有爱好文学的兴趣,聚在一起交流交流,已经很不错的事情。我们每个网友,在这个平台上来去自如,版主也如此。
请关注我的新浪微博@茂名阿傻,欢迎互粉。
发表于 2012-4-19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戈 发表于 2012-4-18 20:13
其实说起评分啥制度和标准的我也来说两句,从文版的加精程度来看,一个人写的文章很好,那么开始有一两篇加 ...

你的说法我不认同,我现在也可以说是一位熟人了,入大茂三个月以来,我发过不少帖子,虽然水平都是马马虎虎,给版主加精的也是我还是新人的帖,再后来的帖就连个拇指都很少见了。当然我这不是在怪版主,我自己的文化水平怎么样自己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我在这里只想说明大茂论坛不是只给熟人加精的。如果是新来的,文章写得好,版主们一样给你加精。因为大茂的高层管理者都很爱才的。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80

主题

3353

帖子

9018

积分

论坛博士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9018

优秀斑竹勋章

发表于 2012-4-19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心平气和的深入交流~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0668-2886677QQ:75281068|大茂微博|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大茂名网 ( 粤ICP备18149867号 )茂名市大茂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GMT+8, 2024-4-24 19:31 , Processed in 0.080260 second(s), 1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