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诺曹 发表于 2014-6-28 02:34

工商提醒谨防装修合同“霸王条款”


  昨日,南充市工商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在记者从市民手中借来的一份装修合同里,解读发现了4项常见的装修合同“霸王条款”。
  条款一:保修期缩水
  “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
  这是典型的保修期缩水,在装修合同中主要以保修期不明晰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或两年出现。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
  条款二:工期规定未明确
  “工程有效期为60天”
  工期牵涉到是否违约,而计算方式不同会造成不同的结果,“工期由双方协商,一般为60天。但工期是按工作日还是按日历天数计算应该事先商定。”
  条款三:转嫁纳税义务
  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是维权依据
在交款之日,消费者陈先生索要发票被拒,“要发票就得自行承担税费。”对此,工商局工作人员说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而且也提倡以发票作为维权依据。

气态硬盘 发表于 2014-6-28 03:35

谢谢分享!!

此账号已注销 发表于 2014-6-28 04:04

霸王条款很严重

足球扣篮 发表于 2014-6-28 04:19

丢掉梦想的狐狸 发表于 2014-6-28 04:25

我顶…。

折纸飞往麦田 发表于 2014-6-28 04:42

帮你顶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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