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过低怎么办?
我于2012年在云南省瑞丽市租地三百亩(与农户签订有合同),从事香蕉规模化种植。现在香蕉正处于挂果期,却突然得到消息,我们租赁的土地马上要被政府征收,但是政府方面却没有通知我们,只是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清点苗木,通知补偿方案。我们发现后及时找征地工作组咨询,声明我们才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我们应该享有知情权和确认权及监督权和拒绝权。他们竟然以一句话我们不知道,我们也是刚接手就搪塞过去了,我们要求看征地补偿方案,他告诉我们香蕉补偿标准是5190元/亩,我们觉得补偿标准太低,连成本都不够,而且其他作物都比较高,我们提出质疑,对方答复“香蕉补偿标准本身就是针对你们这些外地来的,我们本地老百姓都没有种植”。难道外地人就应该亏本吗?外地人好欺负还是怎么地?我们觉得香蕉是中长期经济作物,前期投资大,后期收益可观,政府理应合理补偿,“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征收承包期内的土地的,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应当告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二,对于多年生经济作物不因该只赔偿一季产值,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偿。然而政府方面一句话“我们的红头文件岂能是你说改就改的”。难道我们就理应成为牺牲品吗?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恳请各位大侠指教。 征地现在在全国已是普遍现像了,有关部门也在想方设法往自己兜里面装…… 有道理。。。 顶 过来看看的 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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