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美食
发表于 2014-7-28 00:01
吹水佬 发表于 2014-7-26 21:24
哦,这样啊
感谢你对我这次事件的关注,我的法医鉴定报告也出来了是轻伤。
洪八公
发表于 2014-7-28 00:22
强力追捕!
吹水佬
发表于 2014-7-28 21:09
康师傅美食 发表于 2014-7-28 00:01
感谢你对我这次事件的关注,我的法医鉴定报告也出来了是轻伤。
轻伤就好
吹水佬
发表于 2014-7-28 21:09
康师傅美食 发表于 2014-7-28 00:01
感谢你对我这次事件的关注,我的法医鉴定报告也出来了是轻伤。
得饶人处且饶人
康师傅美食
发表于 2014-7-29 01:31
吹水佬 发表于 2014-7-28 21:09
得饶人处且饶人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作为受害者这次事件给我的身体,工作,精神等各方面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伤害,直至目前主犯在逃没有归案,我自负医药等费用都是小事连最起码的歉意和悔改的态度都没有,我的公道何在?我应该如何原谅对方?难道放任这种行为让他们再继续危害社会,,,
吹水佬
发表于 2014-7-30 14:56
康师傅美食 发表于 2014-7-29 01:31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作为受害者这次事件给我的身体,工作,精神等各方面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伤害,直至 ...
主犯到现在还没有抓到,这个就得追究我们的人民警察的责任了,是否有在用心、用力的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