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豆糕 发表于 2015-1-11 15:56

茂名出生幼儿被遗弃 爷爷获刑!!


由于刚出世的男婴患有多发畸形、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疾病,爷爷柯某甲担心巨额医疗费放弃治疗,将男婴遗弃在一间废弃木棚里致其死亡。近日,吴川市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案件,被告人柯某甲因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1月8日,被告人柯某甲的媳妇柯某乙在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名多发畸形、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疾病的男婴。由于该婴儿情况十分不稳定,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生建议将该男婴转到新生儿医院治疗。男婴的爷爷柯某甲担心不能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决定将其孙子抱回家进行保守治疗。2013年11月9日下午,被告人柯某甲将其孙子从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接出院后,认为其孙子生存机会已很小,遂将孙子遗弃在浅水的一间废弃木棚处,致其死亡。

    近日,吴川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被告人柯某甲遗弃患病的孙儿,致孙儿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柯某甲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释义: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比柏蜀黍 发表于 2015-1-11 16:02

悲剧~~

Kathy.lin 发表于 2015-1-11 16:07

小生命来的,这样遭弃导致死亡,可悲

林小憨 发表于 2015-1-11 16:12

贫困的人经不起病痛~~

乐叔 发表于 2015-1-12 05:18

可见产前检查的重要性

動感光波 发表于 2015-1-12 08:49

又一悲剧

当你遇上我~ 发表于 2015-1-12 17:38

对生命的不负责,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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