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驾车撞入餐馆致一死三伤 确是醉驾
[摘要]吴某上车后,车往后倒了一点,然后反复向前冲了几次,突然车辆失控,冲向餐馆,只见玻璃木屑碎片乱飞。图为闽菜馆一片狼藉。 南都记者 徐文阁 摄
“驾车撞入餐馆致一死三伤”追踪
12日龙华大浪华荣路一家闽菜馆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商务车冲进餐馆,造成一死三伤。昨日深圳交警出具对肇事司机的酒精测试结果:司机醉酒驾驶。当晚9时,30岁的匡先生驾车前往大浪华荣路的这家闽菜馆接喝醉的朋友,他到了餐馆后,坐在大堂的长椅上,扶着醉酒的朋友聊天。此时一辆别克商务车从餐馆外停车场冲进餐馆内,把他顶到墙上。匡先生当场死亡。
监控录像显示,肇事司机从餐馆走出,走向那辆别克商务车的时候,能明显看出身体摇晃,无法自控。吴某上车后,车往后倒了一点,然后反复向前冲了几次,突然车辆失控,冲向餐馆,只见玻璃木屑碎片乱飞。死者的朋友曾先生坐在大堂内,离别克商务车最近,他说只觉得眼前一黑,被撞晕过去,大概过了一两分钟,他醒过来,之前坐在他旁边的另外两个朋友都倒在地上,其中匡先生在120赶到后,被宣告不治身亡,另一位朋友被送往医院治疗,没有生命危险。
据悉,死者留下了一对子女,年纪最大的一个是7岁。
肇事司机为曾先生的朋友,姓吴,年约40岁。该司机当晚也与曾先生一起在这家闽菜馆吃饭喝酒,商谈生意合作的事宜。曾先生说,他与这位吴先生也是第一次见,双方经朋友介绍认识,在饭桌上谈得火热,吃完饭后,他看到几位朋友都喝得有点头重脚轻,于是打电话给自己的生意合作伙伴匡先生,让他开车来接下。匡先生驾车赶到,而吴先生则出门准备自行驾车离去。据死者匡先生亲属事后说,匡先生与吴先生此次是第一次见面,双方此前并不认识。
匡先生到餐厅后与曾先生一道,坐在餐厅长椅上聊天。谁也没想到吴先生的车会冲进闽菜馆,造成死亡。死者的一名亲属称肇事司机有20年的驾龄,这一说法没有得到交警的证实。
深圳交警昨天通报称,肇事司机吴某的酒精测试结果为醉酒,目前事故责任认定在进行中。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的梅春来律师认为,该名司机可能被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据悉,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指出,对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该罪名规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南都记者 陈乐伟
(南方都市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就让你这一醉就害了几个人{:soso_e170:} 就是过来接几个醉酒的朋友就弄成这样,真是死得好冤枉,好无辜 酒后累人呀. 这么大的代价,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喝酒,还敢不敢喝醉 {:soso_e154:} 真是无辜!不为自己也要为他人着想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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