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大型机动车占用茂名大道 快速车道行驶的通告
关于禁止大型机动车占用茂名大道快速车道行驶的通告为确保茂名大道(原高水路羊角路口至旧325国道交叉口段)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切实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自2015年4月5日起禁止大型机动车(包括重型货车、挂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泥头车”、大型客车等机动车)占用茂名大道快速车道行驶。违反上述规定的,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3月21日
很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 那去拉油那些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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