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交警宣传 发表于 2015-5-7 20:30

关于严禁在道路“飙车”的通告

关于严禁在道路“飙车”的通告
    近日,我市部分青少年罔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摩托车在市区繁华路段左穿右插,以各种危险方式耍酷作秀,追逐竞驶,且于深夜聚众“飙车”,严重扰乱了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严重危害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令民众深恶痛绝。为维护我市交通秩序和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公安机关将对“飙车”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依法从严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在道路飙车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以交通肇事罪等犯罪论处。在道路飙车中,出现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赌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情形的,一经查实,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理。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不要参与“飙车”违法活动,不围观,不起哄;同时希望广大家长与学校共同做好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工作,让青少年自觉拒绝参与和围观“飙车”违法活动。
    市民如发现有参与聚众“飙车”等违法行为的,请拨打110积极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茂名市公安局
                                                   2015年5月7日


醉品茶香 发表于 2015-5-7 23:02

学南宁警察,追铺过程中,配枪不慎走火,整咗一件之后,整个城市深夜回归宁静,百姓鼓掌称快!

淡花香 发表于 2015-5-8 01:09

醉品茶香发表于3小时前学南宁警察,追铺过程中,配枪不慎走火,整咗一件之后,整个城市茶香说的好腻害,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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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叔 发表于 2015-5-8 06:08

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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