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 发表于 2015-6-27 11:30

茂名检察院在市文化广场开展“举报宣传周”设点宣传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于6月23日至26日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24日上午,市检察院在市文化广场开展“举报宣传周”设点 宣传活动。
      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创建平安茂名、幸福茂名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加大工作力度
查办职务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反贪、反渎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6件48人。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针对惠民资金和涉农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环节“雁过拔毛”“跑冒滴漏”等问题,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29件38人。先后查办了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潘北林(正处级)受贿案、高州市卫计局局长龚小炎受贿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加大惩治贿赂犯罪力度。针对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问题,查办受贿犯罪13件13人;针对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的问题,查办行贿犯罪案件11件14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6%。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10人。如信宜市公安局竹山派出所所长刘伍文等人涉嫌渎职犯罪案件。同步介入“5·7”重大交通事故和“5·30”重大交通事故,对事故背后是否存在渎职犯罪行为展开独立的调查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紧密结合办案深化预防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预防8项,开展个案预防12项,发出检察建议13件,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11份,开展警示教育56次,开展预防咨询43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65次。
      做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工作。市检察院与包茂高速公司继续深入沟通,通力合作,建立工程、廉政双合同制度,在征地、拆迁、补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建设环节中进行同步预防,跟踪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堵塞漏洞,完善个案预防工作机制。围绕反贪反渎办案工作,将预防工作贯穿查办案件的始终,深入发掘每一件案件背后的成因、结症和背景,及时掌握案发单位在机制、管理和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结案后向其发出 检察建议,帮助其整章建制。在查处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长黎平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中,发现城市管理局存在查处违章建筑缺乏有效监督、财务制度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随即与该局召开座谈会,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检查落实,并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整顿,违法建筑规划监察工作呈现出新气象。

严查涉农犯罪
服务“三农”工作
      为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服务和保障我省“三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了从今年3月开始,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我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省检察院的部署,查办案件时,重点查办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妨碍深化农村改革、破坏农业现代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私分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等职务犯罪。同时,结合案件查办,重点研究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发生的重点领域、部位、环节、人群及发案特点和规律,剖析原因,查找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高质量的预防对策建议和形成专项预防报告。
      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能,以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来推动和保障“三农”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0件,立案查处13件15人,人员涉及林业、水利、财政、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一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惩治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也同步开展预防工作,发出检察建议3份,开展专项预防项目8个,形成预防报告2份。

开展集中检察
防止脱管、漏管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推动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开展集中专项检察活动。
      专项检察活动中,通过到各基层司法所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工作台账、翻阅帮教记录、核对档案资料以及走访乡镇派出所、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地基层组织干部等方式,对各乡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的问题,注重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的线索。为取得活动实效、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和规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组每到一个乡镇司法所,就随机抽取3名社区服刑人员,以上门走访或座谈的形式,详细了解他们近期思想、就业、家庭等方面情况和接受监管、帮教情况,并认真征求他们对社区矫正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活动期间,建立 完善了《 罪犯监外执行 情况 检察台帐》,做到一人一表、信息全面、微机管理,为今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重心由定期专项检察向日常 检察打下了坚 实基础。切实加强对虚管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建议对那些拒不服从监管等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据法律程序予以警告、治安处罚或收监执行,依法保障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开展专项整治
规范司法行为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民行、控申、案管三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民行申诉案件证据材料的登记管理工作。高州市检察院对办案工作区开展“四查四纠正”,查纠了办案工作区设置不规范、办案安全责任不清、看管不规范、超时办案等问题。茂南区检察院开展以扣押冻结款物为主题的自查自 纠活动,电白区检察院对2013年以来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开展自查,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检察机关的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
      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茂名地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668—2938011、2938039,举报网址:htt://jcy.maoming.gov.cn。实名举报的,检察机关将反馈调查核实和纠正的情况。

举报指南
一、什么是举报?
举报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线索的行为。
二、公民举报可采取哪些方式?
1、信函举报
2、当面举报
3、网上举报
4、电话举报
5、传真举报

三、如何写举报信?首先,尽量写详细被举报人
   的基本情况,尤其是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等。其次,尽量写清楚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最后,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是指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

四、人民检察院受理举报线索范围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的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五、举报人应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1、举报注意方式、注意保密;
2、举报前后,不要随意和他人议论自己所举报的情况;
3、举报后不要在公共场合电话咨询、了解举报查处情况;
4、尽量不要多头举报。

六、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资奖励。


关我什么事 发表于 2015-6-27 17:32

{:soso_e179:}好活动值得推广。

扬眉吐气 发表于 2015-7-4 08:19

茂名中山门诊部涉嫌大量医疗欺诈案,要求批捕茂名中山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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