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 发表于 2015-7-9 09:34

茂名朋友请注意!2015年度社保缴费本月起执行新标准

    日前,茂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茂名市2015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四个险种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并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2015年全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13元。


茂名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执行标准为:
  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13元的60%,即2408元;缴费工资上限执行标准为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13元的300%,即12039元。
  茂名市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执行标准为2015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缴费工资上限执行标准为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13元的300%,即12039元。
  每社保年度(即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各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执行标准由茂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按省市文件规定联合发文公布。

dchenmingb 发表于 2015-7-9 11:25

茂名社保费与深圳特区差不多,茂名物价高企不吹的。

姑姑 发表于 2015-7-10 16:38

接近大城市的水平。

奔跑吧兄弟 发表于 2015-7-11 17:38

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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