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小如鼠 发表于 2015-9-14 08:46

【网曝】信宜市某协会会长拖欠2员工报酬拒不接受劳动部门调查

日前,有网友查找到一份由信宜市劳动监察大队盖章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内容是关于信宜市中协广告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人的劳动报酬共26802元,其中一名公司股东姓名为林X升竟然是信宜市旅游协会会长的身份。

以下是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送达的公告。由于其他原因,下面公告涉及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而采用“X”代替的处理方式。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信宜市中协广告工程有限公司:我队查处你单位员工李X平、刘X两名劳动者到我队投诉你单位拖欠其两人劳动报酬合计人民币26802. 00元一案,因我队多次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你单位八位股东黄X华(4409211978XXXXXXXX)、刘X章(4409211976XXXXXXXSX)、许X成(4409211970XXXXXXXX).林X升(441426197612XXXXXX ) ,吴X强( 4409811990XXXXXXXX) ,潘X龙(4409211978XXXXXXXX)、胡X龙(4409211987XXXXXXXX)、何X才(4409211973XXXXXXXX)到信宜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你单位八位股东无正当理由至今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信人社监字〔2015)第16号《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请你单位在2015年6月11日前携带本用人单位以下书面材料前来我局(信宜市新尚路60号二楼劳动监察股/大队)接受审查:    J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J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J3.员工录用登记表、员工名册表;    J 4. 2014年7, 8, 9, 10, 11月份工资发放签收表;    J 5. 2014年7, 8, 9, 10, 11月份考勤记录(表);    J6.信宜市中域广告有限公司2份员工劳动合同;    J7.劳动保障年审手册;,/     8.《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社会保险分险种汇总表等缴费资料;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联系人:陆汉黄毅联系电话:8810466各注: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 第二份张贴或交付新闻媒体。 以下附送达公告盖章文件(对隐私内容已作特殊处理)

海之声助听器 发表于 2015-9-14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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