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四中院成立一周年 行政案件立案率升56%
京华时报讯 昨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该院一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92件,其中行政案件1396件,行政案件立案率从2014年全市法院的32%提高到88%,上升56%。市四中院是北京市首批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责任制落实等各方面也取得有益经验。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从受理案件看,该院审理的各类案件呈现出“以告区县政府一审行政案件为主,兼顾特殊主体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特殊重大民商事及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
截至今年12月29日,四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92件,其中行政案件1396件,占73.8%;民商事案件379件,占20%;刑事案件30件,占1.6%;执行案件87件,占4.6%;结案共计170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4%。
市四中院吴在存院长介绍,该院在建院伊始就率先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立案率从2014年全市法院的32%提高到88%。集中管辖审理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受案数比2014年全年增加了近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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