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还抗法 事主被处罚
违法还抗法,事主被处罚 2016年3月8日下午3时,交警一大队联合交警支队机关、茂南巡防警力,在市区光华中路路段开展第四轮整治摩托车、三轮车的统一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共出动警力93人次,警车20辆次,教育三轮车驾驶员3人(有残疾证),暂扣两轮摩托车48辆次,其中无号牌摩托车9辆次,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68起次,遮挡车辆号牌2起次。教育驾驶员82人次。 期间,民警对粤KD18**二轮摩托车进行拦截检查时,该车辆驾驶员不配合、不听从指挥,且加大速度强行冲卡拒绝检查,后被民警拦下。经调查,粤KD18**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陈某林(身份证:44092319970524****),只持有C1小型汽车资格驾驶证。同时在另一边,一男子驾驶粤KB7**二轮摩托车从步行街东门往光华路段行驶,被民警拦截检查,在带到处罚点的途中,驾驶员竟推其车辆快速地向华侨城停车场入口处逃跑,民警见状立刻追上去,到华侨城停车场入口处将驾驶员和其二轮摩托车一并拿下。经调查,粤KB75**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为罗某(身份证:44090219960727****),同样只持有C1小型汽车资格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规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扣取其驾驶证12分,罚款1500元并拘留15日以下。 强行冲卡这个违法行为极其容易引发意外,不但会对自己本身造成危害,并且违法抗法者妨碍执法会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在此交警蜀黍向广大市民呼吁: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违法、不抗法,配合、服从交通管理部门工作,共同管理交通道路秩序,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乖乖的,就不会被重罚了 路过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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