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放宽收养条件 有子女的也可收养
【有啥说啥-渭南论坛】[摘要]她建议修改《收养法》,删去第六条第一项“无子女”。李杏玲 广州日报记者庄小龙、黎旭阳摄
全国人大代表李杏玲——
基层代表履职故事
广州日报讯 (记者卜瑜、卢文洁、杨洋、任珊珊)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中,来自梅州市东山中学的李杏玲是一名基层英语教师。多年来,她持续关注教育、民生,提出了大量具有建设性的议案。其中呼吁建立教师荣誉制度的建议,在乡村教师群体中得到了强烈响应,并得到了教育部的回应。
履职心声:
要多听不能偏信
谈起自己的履职,李杏玲坦承贴近基层、走入百姓之中访民情听民意是她最主要的途径。但她提醒,在此过程中要听多方意见,不能偏听偏信。
“从基层来,到基层去”,李杏玲掌握了大量民众心声。有一次,她所在学校一名接近退休的老教师找到了她,希望她能向上级反映能否实施教师荣誉制度。这些老教师们没有要求改善待遇方面的要求,提出的仅仅是一个精神方面的鼓励,希望这项荣誉成为一辈子从事教育的工作者们晚年慰藉。这让李杏玲非常感动。
她发现,近年来,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是部分农村教师(大多数是骨干教师)想尽办法往城里挤,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流向发达地区,老师辞职、跳槽转向其他行业,造成骨干教师特别是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骨干教师流失,使区域教育的发展越来越不平衡,距离越拉越大。尤其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任务最重、覆盖面最广的农村基层学校,这种现象更为严重。这对于发展促进教育,尤其是公平教育,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她提出了建议建立教师荣誉制度,激励教师安教乐教,鼓励教师终身从教。
去年6月,教育部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进行了研究部署。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明确表态,要建立健全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如今,乡村教师的荣誉制度已经开始在我国部分省区推进实施。
今年建议:
放宽收养条件
“二孩”证策的出台令育龄夫妇欢欣鼓舞,但李杏玲却留意到了另外一个群体。她说:“不少有条件的爱心人士希望自己可以收养一些孤儿,一方面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国家、社会减轻抚养负担,同时可以给这些孩子提供更为优越的条件。如果这些孩子能够被符合一定条件的人领养,其生活条件、生活质量将得到大大改善,同时福利院、国家的压力也将大大减轻。然而,现行《收养法》中的一些规定却限制了部分爱心人士的善举。”为此,她今年带来了建议修改《收养法》、放宽收养条件的建议。
“全面放开生育二孩政策的颁布给广大百姓带来了喜讯,大部分有条件的夫妇都希望再生。但是也让不少中年夫妇纠结,因为从实际出发,身为中年人自己生的话风险较大,但他们大多生活基本无忧,已经有一定有经济基础,因此很多人都希望能收养1个孩子。不生育二孩的夫妇能否再收养一个孩子?”
她建议修改《收养法》,删去第六条第一项“无子女”,改为“符合生育二孩的夫妇,如果收入达到一定要求,有条件而自己不想生育的,可以收养福利院的弃婴、孤儿,或是收养他人的孩子。无生育能力的夫妇可以收养一至二名孩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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