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流泪的鱼 发表于 2016-6-21 09:07

韶关女子病历被泄露 医院:因公查病历不算侵权

【有啥说啥-渭南论坛】广州日报韶关讯(记者卜瑜通讯员杨琼、秦晓芳)因工作需要,韶关市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向粤北人民医院调取了市民陈女士(化名)的终止妊娠审批证明、疾病诊断书、出院证及住院病历。陈女士认为终止妊娠属于比较私密的事情,武江区卫计局的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遂向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陈女士得知上述情况后,认为粤北人民医院违法、违规将其病历资料泄露给他人,侵犯了其名誉权和隐私权,遂起诉要求粤北人民医院在已构成影响范围的区域内作出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法庭查明,本案中,粤北医院在武江卫计局开具了介绍信、执法人员为两人、并出示有效证件,同时还要求该两名执法人员填写申请书明确申请复印原告的住院病历并签名的情况下,才向武江卫计局提供原告的住院病历资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法庭认为,粤北医院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符合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故医院向武江卫计局提供原告的住院病历资料的行为没有侵犯原告的隐私权。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和隐私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陈女士不服该判决,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武江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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