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油 发表于 2016-9-5 08:15

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超12%

佛山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
原标题: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超12%
广州日报讯(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低于5%。
通知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以下简称“74号文”)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佛山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从7月份作如下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条例》第十八条和“74号文”的规定,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低于5%。
二、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执行。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1%。

爱流泪的鱼 发表于 2016-9-5 08:17

呵呵,找个机会...

摆摊卖贞操 发表于 2016-9-5 08:23

今天没事来逛逛

当兵的那点事 发表于 2016-9-5 08:27

好帖子就来支持一下啊,希望大神给加分

掐死你的温柔 发表于 2016-9-5 08:29

天啊.

胆小如鼠 发表于 2016-9-5 08:30

知道了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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