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男子为筹毒资盗摩托 获刑十个月
去年,信宜男子赖某为了筹集毒资竟盗窃摩托车,当场被群众发现抓获。近日,信宜法院对该起盗窃案依法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件回放
去年9月的某日,"瘾君子"赖某为了筹集毒资,遂产生了盗窃摩托车的念头。下午2时左右,赖某随身携带小刀、自制丁字螺丝批各一把来到信宜市竹山路的某建筑公司宿舍的楼下时,发现被害人韦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红色赛阳牌125C男装摩托车没有上锁,便乘四周无人看守之机,用事先准备好的小刀割接摩托车车头电门锁的电线。当赖某将摩托车推出路边打火启动时被群众发现,赖某惊慌之下便弃车逃跑,当逃跑到信宜市看守所路口路段时,被闻讯而来的群众当场抓获。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返还韦某。经信宜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073元。后检察机关以赖某犯盗窃罪,向信宜法院提起了公诉。
法官说法
信宜法院对案件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根据赖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一审宣判后,赖某服判不上诉。
摩托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