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田埂之争打伤村邻获刑
原标题:因田埂之争打伤村邻获刑郑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一年二个月
广州日报河源讯(记者曾焕阳通讯员陈碧霞)因责任田的承包权问题而产生纠纷,同村村民郑某与赵某竟在田埂之上又因灌、排水的问题再次发生争吵,,郑某为制止赵某排水,手持锄头砸向手握锄头柄的赵某,造成赵某右膝内侧受伤。经法医鉴定,赵某右半月板撕裂,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记者昨日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该宗案件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郑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赔偿赵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8987.3元。 偶真幸运哦... 真的有么 呵呵,等着就等着.... 拿把椅子看表演"; 谢谢楼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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