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盼、 发表于 2016-12-29 15:35

交通违法记分有调整,车主赶紧看!

年底了,现在车主们最关心的事莫过于2017年1月1日起交通违法全面记分。这几天车管所、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点人山人海,挤爆了棚。但!是!小编告诉各位,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全面记分”问题下发了新的通知。


通知下发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广为传播。为确保记分政策顺利实施,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6日专门对“全面记分”作出全新解读。
紧急通知!紧急通知!
一、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落实全面记分。
二、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我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三、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除第二条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执行过渡期政策,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过渡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前来处理的,落实全面记分。



简单地说从2017年1月1日起无论通过什么渠道办理交通违法业务只要该违法行为是需要记分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作为过渡期处理除了严格执行扣分的城市和交通违法行为以外2013年起至今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交通违法在过渡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

还没有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盆友你们这段时间不必蜂拥去排队处理违章了哦!
1、请广大驾驶员和车主对照新的记分政策错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2、近期不少车主收到处理交通违法的诈骗短信,请认真甄别,所有信息以交警发布的为准,不要上当受骗。

海之声 发表于 2016-12-29 17:49

违法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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