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le~ 发表于 2017-2-17 15:59

茂名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茂名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民政工作;
2.身体健康,适应能力强,具有勤奋好学、敬业进取、
团结合作、吃苦耐劳精神;
3.男性,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社会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
以上学位;
5.富有耐心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
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录用人员性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待遇:每人每
月工资3300元(含社会保险)。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填好,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打包发到mzjrsk2961261@163.com邮箱,文件夹名称以个人姓名命名。
  (二)考试
  1.笔试。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处理、民政法律相关知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并列的则全部入围)。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聘用
  考察合格,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录用为茂名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
本次招聘事宜,由茂名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68-2961261。

      附件: 茂名市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茂名市民政局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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