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居民收入增速居粤东西北首位
今年以来,茂名经济发展主动适应和把握稳中有变新形势,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机遇,凝心聚力,积极作为,改革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根基。据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调查显示,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79.3元,同比增长8.8%;人均消费支出8205.8元,同比增长11.3%。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内部对比
收入稳步增长,工资性收入为主要来源。2019年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79.3元,同比增长8.8%,增速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工资性收入5639.3元,同比增长10.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6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的46.7%,为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转移净收入3209.4元,同比增长8.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的26.6%,为居民第二大收入来源。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96.1元,同比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57.8元,同比增长8.2%,较城镇居民增幅高0.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由去年同期的1.705:1缩小到1.699:1。
区域间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从内部五个区、县级市收入情况看,上半年茂南、电白、高州、化州、信宜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4789.4元、11784.2元、11189.8 元、11786.6 元、11586.1元,增速分别为8.9%、7.1%、10.4%、6.2%、10.5%,绝对值相对较小的高州、信宜增幅分别超过绝对值较大的茂南、电白、化州,区域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地区间发展更趋平衡。
居民收入外部对比
收入与全国、全省仍有差距。上半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79.3元,比全国均值低3214.7元,比全省均值低8243.2元,绝对值与全国、全省均有较大差距。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96.1元,同比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57.8元,同比增长8.2%,城镇和农村收入增速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居民收入增速居粤东西北首位。上半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8%,为粤东西北12市增速最高,较同处粤西地区的阳江、湛江分别高1个百分点和0.4个百分点。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位居粤东西北12市第五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位居第四位和第二位,高于粤东西北平均收入水平。
居民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农产品价格持续走高拉动农村经营净收入增长。一方面,作为茂名主要农产品的荔枝受“小年”影响,出现量少价高情况,但总体产值有所上升。据数据监测显示:五月份荔枝品种白腊、白糖罂、妃子笑、黑叶等收购均价与去年同期价格相比,分别上升175.28%、133.48%、114.02%、139.19%。另一方面,茂名市主要畜牧业产品为肉猪,受不明疫情影响,部分养殖户在5月份集中出售肉猪,使今年上半年农村生产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大。
激励性就业政策与工资标准提高助推工资性收入增长。2018年12月,茂名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落实《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促进就业十一条”,从降低社保成本、企业用工需求、毕业生就业、劳动力技能培训、困难人员就业帮扶等十一方面对促进就业提出要求和措施。此外,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210元/月调整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2元/小时调整为14元/小时。在刺激就业与工资标准双重利好政策下,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提高。
社保完善与精准扶贫确保低收入群体不掉队。全市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城乡低保、五保救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保障水平再提高。自2019年1月1日起,城镇低保标准调整为702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84元/人/月,均比上年增长10%。另外,2018年8月茂名市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总体增加5%,提高离退休人员收入水平。全市精准扶贫成效显著,增加贫困户就业机会,与珠海市建立用人单位就业帮扶机制,开展针对贫困对象的专场招聘会,同时利用地区优势大力推进产业扶贫,有效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居民消费支出特点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205.8元,同比增长11.3%。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887.1元,增长12.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006.9元,增长9.2%。受收入水平、消费环境、消费观念等影响,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乏力,在绝对值上较城镇居民低2880.2元,增速较城镇居民低3.3个百分点。从消费结构看:衣食住等生存型消费比重下降,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等发展型、享受型比重上升。上半年,食品烟酒类消费支出3197.1元,同比增长8.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39.0%,恩格尔系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衣、食、住、用四类消费支出占比人均消费支出67.5%,较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比重30.4%,较上年同期上升0.2个百分点。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在满足生存型消费的基础上,居民对发展、享受型消费的追求进一步提高。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邹慧 通讯员 王心雨 赵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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