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力装饰 发表于 2013-7-7 12:15

李双江之子得了一个强大的判决

带套不算强奸之后又一个强大的判决----轮奸第一个上不算轮奸。。 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对媒体表示,李天一因是第一个与被害女子发生关系,所以不构成轮奸罪,只是以判罚较轻的强奸罪批捕,这是律师团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特色天朝!记住啊,以后轮奸要第一个上,最后上的得枪毙二十次!

最后一招 发表于 2013-7-8 00:45

{:soso_e127:}

xnzx-榴莲心 发表于 2013-7-8 17:44

这是法律的空子吗?

佰力装饰 发表于 2013-7-11 15:53

{: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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