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一“85后”小夫妻闪婚8天闪离
相识3个月结婚,结婚仅8天便起诉离婚,一对“85后”小夫妻闪婚又闪离,购买结婚信物竟是其感情破裂的推手之一。近日,化州法院一审判决当事人小林和小张准予离婚,从而结束了他们短暂的婚姻生活。小林和小张均为“85后”,今年农历正月经他人介绍相识谈婚,不久,媒人及小张父母便催促双方结婚,但小张要求小林需向娘家给付18000元彩礼金才同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随后,沉浸在热恋中的小林通过其父亲邮政银行汇款18000元给小张母亲,双方迅速于2013年5月29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让这对“闪婚”的85后夫妻万万没想到的是,两人领完结婚证第三天就亮起了婚姻“红灯”,双方就因购买结婚戒指和项链的问题发生争吵,并导致相互打架,小张一气之下离开夫家外出务工不归。8天后,培感委屈的小林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化州法院提诉请求离婚,并要求小张返还索要的18000元彩礼金。
在诉讼期间,承办法官多次电话催促小张回来调解,并在电话中规劝双方和好,但小张就是不肯回来。开庭时,小张既不出庭,也不作答辩,铁了心要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张二人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十分薄弱,小张是以索要彩礼金为条件,并在媒人及父母催促下才与小林登记结婚。婚后第三天就因购买结婚戒指和项链而争吵、打架,事后离林而去,没有修补和好行为,夫妻之间根本毫无感情而言,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林、张二人离婚,并判决小张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婚前索取的18000元结婚彩礼金。
办理此案的法官呼吁:婚姻不是儿戏,需要慎重对待。年轻一代更要珍视婚姻和家庭,给对方以信任和理解,相互间应包容和忍让,幸福的家庭应来自对质朴生活的深度理解,而不是草率行事。
就因为买东西都能闹成这样 {:soso_e127:} 其实,女方索要彩礼这风俗也伤了很多人的感情,少少一万几千,多则十万八万,似乎这是一桩交易。换一个角度看,男方又凭什么不给彩礼呢?辛苦了二十几年,白白送个女儿给你吗?现在动不动就甩原配的事多着呢,拿点彩礼也是为女儿好。
唉,现在谁敢保证结婚不离,谁又敢保证婚后不变呢? 一辈子的事,8天走完,可喜可贺. 无语 是个很经典的闪结闪离案例,楼主能深入了解,把事件详尽报导,给后来人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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