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招 发表于 2012-5-4 09:25

闲聊吹水区版规(试行)

本帖最后由 最后一招 于 2012-5-4 09:40 编辑

闲聊吹水区版规(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闲聊吹水”区在不受文章主题、体裁及篇幅限制,意在营造一个轻松、休闲、娱乐、文明、健康、团结的闲聊吹水氛围。
  第二条 “闲聊吹水”区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以规定为准、引导与处理相结合、规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三条网友对“闲聊吹水”区管理人员予以的管理行为有疑义的,可直接与当事管理人员通过社区消息沟通或到“论坛事务”版投诉,本区不接受对管理事宜质疑的讨论。
   
第二章 帖子管理
  第四条 主贴的标题应简洁明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管理人员有权更改标题处理。
  1、标题中使用特殊符号的;2、标题过长的;3、错别字较多、词不达意的。
  第五条 图文结合的帖子允许图片摘自网络,但须征得其图片原著或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同意。如有纠纷,本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主贴及回帖的内容应文明健康、通俗易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
  1、涉及敏感类政治话题或重要政治人物的帖子;
  2、含各种歧视内容的帖子;
  3、含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内容的帖子;
  4、诽谤、骚扰、恶意辱骂、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的帖子;
  5、未经社区许可的广告性质或列有其它网站网址的帖子,及附有弹出式广告等恶意代码的帖子;
  6、错别字太多、词不达意或内容重复(含换标题不换内容或换ID不换内容)的帖子;
  7、转载或抄袭的帖子;
  8、有争议或有争吵性质的及就版务管理或对社区管理人员个人存在异议的帖子;
  9、恶意灌水、刷屏或影响帖子浏览的回复。 
 
第三章 ID管理
  第七条 为确保管理规定的严肃性,以维护版面正常的公共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ID,本区管理人员有权封杀其发言权。
  1、发表或回复反动、色情内容的;
  2、诽谤、骚扰、恶意辱骂、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的;
  3、发表或回复有未经社区许可的广告性质内容的;
  4、凡经查证属实有抄袭行为的;
  5、恶意灌水、恶意刷屏或恶意翻帖的;
      第八条 对于违规情节较轻的,处封杀一个月以下发言权;对于违规情节较严重的,处封杀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言权;对于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封杀三个月以上发言权。
  第九条 对于确有悔过表现,被处理的ID,本区管理人员可酌情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理。
  第十条 被封杀发言权ID的解封,可视情况,由相关管理人员酌情予以解封。
  
第四章 奖励措施
      第十一条 对于如下帖子应加分(或加亮)奖励:
      1、点击率高、很有人气的主题; 2.极具保存价值的主题;3、原创作品; 4、优秀作品; 5、精美制作;6、新人首次发贴; 7、经典互动话题或者热点话题(讨论)等。
  第十二条 精品文章判定标准; 精品文章不受主题及体裁限制,但必须是原创故事性强或可读性强,有正方向引导意义,且文字流畅、连贯的帖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恶意灌水。
  1、主帖或回帖内容空白的;
  2、同一内容连续多次发帖的,且丝毫不和聊天内容相符合的;
      3、一小时内,连续三次以上发表不符合要求的主帖的。
  第十四条 恶意翻帖,指同一ID连续翻同一作者的帖子达五篇以上, 或在三十分钟内翻一个月以上无人回复的帖子达五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第十五条 抄袭行为,指不属于本人原创却不注明“转载”字样的。
  第十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以本区管理人员共同商洽意见为准。
  
  

最后一招 发表于 2012-5-4 09:40

本帖最后由 最后一招 于 2012-5-5 14:28 编辑

以上版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希望光临水区的各位朋友按规发贴。
祝大家开心愉快,轻松写意。{:soso_e183:}

(版规还会根据收集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zxjh2090 发表于 2012-5-4 10:31

学习

新感觉 发表于 2012-5-4 12:09

学习了

古唐 发表于 2012-5-7 21:00

支持!

一世倾城 发表于 2012-5-7 23:40

第十四条 恶意翻帖,指同一ID连续翻同一作者的帖子达五篇以上, 或在三十分钟内翻一个月以上无人回复的帖子达五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十四条有问题吗?有时候要回复帖子,或者好久没上了,都有可能翻帖的。。

浪客丁丁 发表于 2012-5-7 23:42

围观围观。。。

“珊珊”来迟 发表于 2012-5-8 08:46

本帖最后由 “珊珊”来迟 于 2012-5-8 08:47 编辑

赞成
一招果然{:soso_e179:}

最后一招 发表于 2012-5-9 00:05

一世倾城 发表于 2012-5-7 23: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十四条 恶意翻帖,指同一ID连续翻同一作者的帖子达五篇以上, 或在三十分钟内翻一个月以上无人回复的帖子达 ...

这和版规,
好像不矛盾吧

乐韵悠扬 发表于 2012-5-11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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