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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同和自述材料 吴同和,男,72年6月出生,淮安市中医院业务副院长,心内科副主任医师,医学博士。我是于2013年9月12日因被诬陷收受CT经销商10万元贿赂被淮阴区检察院带到办案点审查,9月29日被取保候审回家。我是被诬陷冤枉的。 事情经过是,9月29日淮阴区检察院把我带到办案点,要求交待在2012年底医院采购CT过程中,收受南京纷迪公司业务员黄利贿赂的事。在审查期间,办案人员就讲反正证据确凿,如果态度不好,不配合交待就不给回家,送看守所让犯人每天打我,以后法院零口供加重判刑。如果积极配合,就放我回家过中秋节。当时压力很大,没有人格尊严,同时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听力严重减退,并昏倒抢救过一次,自己委屈万分,一度想以死证明清白,在办案点自己划破桡动脉,想自杀没成功。精神极度恍惚,一心只想出来见家人,想出来以死证明清白,我就按办案人员的不断提示和要求,编造了接受黄利10万元贿赂的过程。所有细节都是办案人员提示或直接告诉我的。办案人员还要我一定要交待和淮安博为公司左坤的不正当经济往来,只有交待才能放我回家,我想10万元的黑锅都背了,一心只想让他们放我出来,就又编了每年春节前接受左坤1万元的过程。以后多次录音录像都是按办案人员提前要求的说的。 我是被诬陷的,所有细节都是在精神极度恍惚中,在办案人员不断提示和要求下说的,达到他们要求后才录音录像及签字。以下几方面明显不符合常理。 1、我在医院是分管医务、科教的副院长,考察、论证、采购CT设备期间不分管设备。在CT设备采购上没有话语权,CT专题研究会洽谈配备、价格等均没通知我参加,对方业务员黄利也知道这一点,他不可能也没必要送我10万元。 2、办案人员告诉我,黄利是在我的门诊送我10万元的,我是星期一、星期五上午门诊,就2个半天专家门诊,其他时间是其他医师上门诊的。专家门诊人来人往,又在二楼楼梯口,又有监控。一开始为配合办案人员,我编造是在我的副院长办公室,但办案人员说是在门诊,后来我也就一直说在门诊。 3、医院放射科主任薛洪旺拿CT设备商的贿赂一个月前就被检察院逮捕了,CT供应商早就被检察院逮捕的事,我也知道。我如果接收他们的贿赂,肯定会交到廉政账户的。后来检察院和卫生局纪委谈话,也给机会,只要把接收CT贿赂的事交待清楚,就交卫生局纪委处理。如果我拿了贿赂,我再笨也不会去这样处理,去接受检察院非人的折磨。 4、在检察院审讯过程中,虽然在精神极度恍惚中被迫承认接受贿赂,但好多细节都不对。钱的数额,一直在猜数字,猜了很多数字,直到10万,办案人员说就是这个数字。受贿时间,我一开始认为春节前比较合理,办案人员讲要提前,我就讲是12月,后来办取保候审时,办案人员讲要说是11月下旬,录像时我就说是11月下旬。还有钱的包装等细节,都是在他们不断的暗示下编造的。在审讯过程中,因为我没拿这些钱,开始交待细节的都不准,只能按他们提示去编,他们就说我态度不好,为了这些所谓细节,受尽折磨。要真的拿了,都承认了,还有必要去为细节问题反反复复吗? 我大学毕业一直在中医院工作,我喜欢医生这个职业,喜欢抢救病人的那种成就感,一直想做个好医生。我平时就认真的学习,努力的工作。也取得一些成绩,去年取得博士文凭,今年升正高职称,自己带的心内科也被评为省重点专科、重点学科。我非常珍惜这些成绩,也非常满足现在的状况,我也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敢有违法乱纪行为。我一直认为生活是美好的,社会是公平的,法律是公正的。如果犯罪,就应该接受惩罚,就应该认罪伏法。但我是被冤枉的,我是清白的。 吴同和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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