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茂名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78|回复: 5

北京自持商品房拟规定只租不售 自持期限70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27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陆,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用户注册

x
新京报讯 (记者赵实)11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就《本市“限房价、竞地价”项目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提出自持商品住房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即拟为70年。
单次租期拟不超过3年

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出租自持商品住房前,应对房屋进行全装修,确保满足居住条件,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活动实行市场化机制,不限定承租主体,租金价格由租赁双方按照市场水平共同商定。为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自持商品住房出租也将纳入北京市房屋租赁平台管理,租赁合同须网上签约,单次租期不超过3年。企业可自行成立租赁管理部门开展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经营,也可与专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经营。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开发企业自持部分的持有规则。持有期间,企业出现破产清算的,其自持商品住房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企业进行合并重组或股权转让涉及自持商品住房产权转让的,须经属地政府同意后整体转让。转让后,不得改变自持商品住房规划用途,应继续用于出租。
四试点地块开发商100%自持

日前,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发布了位于海淀、大兴的4宗地块的出让补充公告,提出将试点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交易方式挂牌出让,这也是北京在“9·30”楼市调控新政出台后推出的首批试点地块。
10月28日,市规划国土委发布第二次补充公告,进一步细化的竞买规则,明确将由市住建委对“限房价、竞地价”地块中建设的商品住房和企业自持商品住房进行相应管理。同时提出,这4宗地块均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此外,当投报商品住房面积比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投报为100%时,则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虽然本次“限房价、竞地价”项目均为住宅100%企业自持,但作为租赁住房房源,也将满足以自住为目的的刚性需求,而且海淀北部地区是中关村科技园重要的产业功能区,租赁房源供应更能满足年青群体的住房需求,增强城市活力。
■ 焦点

“自持期限为5年”系误读

近日媒体针对本次“限房价、竞地价”项目进行报道时称:“开发商的自持期限为5年”。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回应,此说法系误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商品住房的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因此试点项目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的持有年限也应为70年,全部用于租赁,从未有过“5年”一说。
根据这4宗地块的出让补充公告,试点地块将来销售的商品住房,自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后5年内不得出售,该负责人指出,“这指的是如果在出让过程中没有达到企业100%自持,有部分可销售的商品住房,为防止短期转卖获利,要求购房家庭购买这部分住房后,持有五年方可再上市销售,而非开发商自持商品住房的持有年限。”
11月16日和17日,4宗试点地块出让,4宗地块的住宅部分开发商自持面积均投报至100%,全部企业自持,没有可销售的商品住房。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0

主题

2

帖子

31

积分

等待验证会员

积分
31
发表于 2016-11-27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顶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0

主题

1

帖子

2

积分

等待验证会员

积分
2
发表于 2016-11-27 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无聊来逛逛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0

主题

1

帖子

3

积分

等待验证会员

积分
3
发表于 2016-11-27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上茶~~~~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0

主题

3

帖子

65

积分

等待验证会员

积分
65
发表于 2016-11-27 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都没人想我~~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0

主题

1

帖子

3

积分

等待验证会员

积分
3
发表于 2016-11-27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进行溜达一下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0668-2886677QQ:75281068|大茂微博|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大茂名网 ( 粤ICP备18149867号 )茂名市大茂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GMT+8, 2025-7-28 02:10 , Processed in 0.107394 second(s), 2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