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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 我市车辆保有量也在不断增加 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显 一些热闹繁华的路段停车位紧张 于是就有车主图方便把车违停在人行道 霸占绿道、妨碍通行 …
您把车随随便便往人行道上一放,潇洒离开... 你是方便了 但...你有考虑过行人的感受吗?
把车停成这样,你要行人怎么过? 人行道属于行人! 机动车占用人行道! NO!
停车位少,找位难就能成为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的理由? 看看法律是怎么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车辆停放既要方便自己,也要考虑到别人的需求和方便,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停车。 为全面推进我市“双创”工作,维护城市正常交通秩序,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警部门目前正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进行重拳整治,请广大车主遵纪守法,规范停车。 从现在开始请不要再“霸占”人行道! 不要再违章停车! 再任性的结果可能会是这样...
(网络配图)
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 碾压的不只是人行道 更是市民素质 来让我们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共同维护茂名的交通秩序环境 为我市“双创”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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