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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市环保局快速解决村中养猪场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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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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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市环境保护局作客茂名“民声热线”直播节目时,接到高州市长坡镇一村民来电,反映该村一养殖户的养猪场存在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生活的情况。在节目中,市环保局领导回应,将在节目结束后立即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昨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在高州环保部门和长坡镇政府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当地跟踪处理。

据了解,被投诉的养猪场位于高州市长坡镇龙修村委会上村,属于村中养殖场,由养殖户的旧居改造而成。记者在现场看到,目前养猪场中猪存栏量为38头,猪场没有治污相关的环保设施,雨污不分流。同时,该养猪场东面不足1米处、背面不足1米处均有居民楼,养猪场门前约5米处也有居民楼一栋。据村民邱先生反映,他家与养猪场的距离不足1米,时常接触到养猪场散发出的阵阵恶臭气味,靠近养猪场一面的房间受影响最为严重,已无法居住,日常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在与养殖户沟通多次无果后,邱先生决定通过民声热线向市环保局求助。

据长坡镇揭副镇长介绍,在第一次接到村民的投诉后,镇政府已前后四次介入调解,对被投诉的养殖户做出限期退养的处理。今年6月份,镇政府和村委会相关人员两次到现场进行处理,并与养殖户签署了限期关闭养殖场的协议。此外,高州市政府今年出台了关于调整高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范围的公告,其中增划农村村庄及边界外延200米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如果被投诉的养殖户在限期内不自行关闭其养殖场,在相关政策支持下,相关部门有权依法予以拆除。

当天,经过市环保局和该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和劝说,被投诉的养殖户承诺会根据市环保局做出的处理意见,停止排放污染物,并遵循所签署的退养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关闭养猪场。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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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4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茂名市区也有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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