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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位妈妈,一路艰辛,何时是果?
唐慧展示旁听证。她说,以后希望在媒体中尽量不露正脸
唐慧在法院门口蹲下痛哭。
中新网4月12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官方微博消息,经过一天的审理,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唐慧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的请求,唐慧收到判决书15天内,可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据媒体此前报道,2006年,唐慧11岁的女儿被多人强奸并被逼卖淫,唐慧认为在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公安部门个别民警存在渎职行为,强烈要求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对渎职民警严肃处理,并要求一定金额的赔偿。为此,唐慧多年上访。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决定对唐慧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理由是“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在舆论关下,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认为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唐慧随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今年1月5日,永州市劳教委驳回其申请,作出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1月22日,唐慧前往永州市中院,对永州市劳教委提起行政诉讼。6天后,永州市中院受理此案。
1月28日下午,唐慧从永州市中级法院拿到了书面立案通知书,该院正式受理了唐慧对永州市劳教委的起诉。
4月12日,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在永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新闻回顾
“上访妈妈”起诉劳教委案休庭 唐慧拒绝调解
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4月12日上午9时30分开庭,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唐慧的律师告诉记者,对外一共发放了32张旁听证,原告唐慧能拿到其中的5张。该案主审法官提出庭上调解,被唐慧方面拒绝。
湖南上访母亲唐慧将检举2名警察奸淫其女儿
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劳教委决定驳回“上访母亲”唐慧的国家赔偿申请。1月13日,称“再次受到伤害”的唐慧告诉早报记者,将就劳教赔偿问题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她还将于明日前往湖南省政法委,检举两名警察奸淫其女儿。
湖南永州劳教委决定对上访母亲不予国家赔偿
红网永州1月11日讯 2012年11月5日,唐慧因其被劳动教养申请国家赔偿。2013年1月5日,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对唐慧的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唐慧曾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部门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2年8月2日,对唐慧劳动教养的决定是依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作出的。湖南省劳教委鉴于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从人性关怀出发,于8月10日作出撤销对唐慧劳动教养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国家赔偿。
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百名嫖客无一被追究刑责
永州11岁幼女乐乐(化名)被逼卖淫案始于6年前。2006年10月,乐乐被诱骗、强奸并卖入“妓院”。在随后的三个月内,被逼卖淫100多次。
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包括“妓院”老板秦星在内的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
不过,日前,因不满永州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曾多次上访的乐乐母亲唐慧被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的名义送进劳教所,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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