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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高州等地相继出现“孩子收养”新型诈骗陷阱,多名被害人上当受骗。近日,高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该类犯罪案件,4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刑罚。
2013年5月,李某东提出以有小孩收养而进行诈骗他人财物的主意后,便伙同李某富、李某冠到处散播有小孩可收养的虚假信息,同月15日,胡某芬信以为真便主动和李某东联系,并按照李某东的意思携带封包10600元及红枣等物到高州分界镇与李某富汇合,李某冠便驾驶小车(车主李某富)搭载李某东在旁望风等候,李某富将胡某芬搭载到分界中学至大塘村委会路段时,哄骗胡某芬将装有人民币10600元封包的袋子挂在其摩托车车头上,再骗胡某芬下车离开,然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同年5月21日和5月30日,李某东、李某富、李某冠分别采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在分界镇双乐街满堂红家私店附近和金山米塘村委会新屋洞村边分别诈骗到李某福封包12400元、林某封包12600元,随后趁机逃离现场。同年6月,李某东、李某富、李某冠又伙同李某荣采用上述同样方法诈骗到谢某泉封包10600元。
2013年6月25日,公安机关将李某东、李某富、李某冠、李某荣抓获,并缴获作案工具小汽车一辆。归案后,李某冠退出赃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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