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茂名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三少爷

历史的真相-----那些高喊爱国和喜欢扣汉奸帽子的人

  [复制链接]

14

主题

386

帖子

1000

积分

素银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000
发表于 2011-6-17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我就不明白了,这张帖的楼主是谁,谁先说的,怎么突然间变成我在搞攻击性语言了,你三少不是大模大样在帖子里面举例的吗,这难道也是假的?还有,汉奸是否先一步干掉我,这应该不能说吧,怎么越听越像在诅咒我早死,我就不知道你三少是出于什么心态了。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1

主题

21

帖子

52

积分

青铜会员

Rank: 1

积分
52
发表于 2011-6-19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革中自杀的部分知识精英名录(第三批,175名)
                       作者:张允若


       前言

  这里提供的是文革中自杀的知识精英的第三批名录,共175名。这批受难者虽然知名度不及前两批,但也都是各单位的骨干或新秀。其中有不少中学教师,他们是为国家民族培养后代的神圣园丁,在文革中受到极其严重的冲击、极其残暴的伤害。

      我们说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每一个人都是应该铭记的,不论他们的性别、年龄、职业或文化程度,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每一个生命的夭折都是他们家庭、亲人、朋友难以平息的伤痛。但是我们没有能力把这场浩劫中受迫害致死的大约两千万人的名字都记录下来,就像美国人把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中死去的官兵名单镌刻在首都华盛顿的墙体上那样,这是需要执政当局调动全国的行政力量去做的事情,可是在中国这简直是梦想。现在只有一些民间的热心人士,在默默地做一点调查和记录,难免是零敲碎打、挂一漏万的,即使如此还阻力重重、艰难万分,说来真是可悲亦复可叹!

  知识界是这场史无前例的人祸的重灾区,知识分子是这场空前野蛮的浩劫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而知识界就其角色位置而言,又是整个社会的中坚力量,是整个民族的脊梁。他们负有传承民族文化的使命,负有守望社会运作演变的职责,负有思考和探索国家前进方向的重任。因此我们在回顾和记录文革灾难时,目光自然会首先投向知识界。知识分子被害者众多,其中的知名人士和骨干力量当然更会引人关注、叫人难忘。有人对于选录“知识精英”有所不解,其实这里说的“精英”决不是当前那种招摇过市、惯于作秀的“明星”或高踞于普通人之上的既得利益者;这里说的“精英”指的是当年教育、科技、医卫、新闻、文化、艺术、体育各方面的骨干和中坚。当年知识界的这些骨干,一般都有着强烈的爱国奉献精神、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他们不为名、不为利,兢兢业业,埋头工作,他们的精神风貌是当前所谓的“政治精英”、“商界精英”或者其他种种追名逐利的“精英”远远不能企及的!可惜的是,整整一代以至几代宝贵的知识精英、知识界的骨干、广大的优秀知识分子,都被“反胡风”、“肃反”、“反右”、“文革”等一连串人间浩劫摧残殆尽了,几乎是全军覆没了!这是我们沉痛的国殇、我们民族致命的无可弥补的损失!

  文革中自杀的部分知识精英名录(第三批)正文

  1、安大强,天津电器传动设计研究所(属第一机械工业部)工程师。1957年在清华大学求学时被划成“右派份子”。1968年夏天,安大强被多次“批斗”并被殴打,他从该研究所传动楼四层跳楼自杀。时年 30 岁。
  2、安 然,北京电影制片厂演员,1966年6月自尽。

  3、安铁志,北京农业大学干部、校工会副主席。1968年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斗争”和“审查”。2 月 16 日他和一批人遭到全校大会批斗并被殴打、“游街示众”。三天后他从学校内大烟囱上跳下身亡。时年40多岁。

  4、白京武,北京第四十七中学美术老师,1957年被划成“右派分子”,文革开始后在学校中被“劳改”并遭红卫兵毒打。1966 年 8 月投河自杀。

  5、曹世民,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副馆长,1968 年被逼供而自杀身亡。 陕西师范大学在 1966 年有 7 名教职工被迫害致死,在 1968 年又有 7 名教职工被打死或者被迫自杀。

  6、曹天翔,北京第二女子中学体育教员,特级教师。1966年8月,曹被指责拥护“中华民国”,遭残酷斗争和殴打后,从学校的五层楼上跳楼自杀。

  7、陈邦鉴,武汉第十四中学数学教师,教学优秀,颇受尊重。1966 年夏,被红卫兵“揪斗”,8、9 月间一直被监管在校。陈邦鉴夜间在自己的蚊帐中用剪刀戳破喉管自杀身亡。



  8、陈孚中,江西省德兴县德兴中学教导主任。1968年 7 、 8 月间时,被作为“历史反革命”(1949年前曾参加国民党)揪斗,并遭侮辱和毒打。 随后自杀身亡。

  9、陈天国,1912年出生,安徽人,演员。 1935年从影,建国后入上海电影制片厂、海燕电影制片厂任演员。主演影片《天罗地网》(曾获文化部优秀影片创作个人奖),并在《翠岗红旗》、《伟大的起点》中饰演重要角色。反右时曾被划为“右派”。文革中不堪揪斗,1967年12月21日在杭州飞来峰自缢。



  10、陈应隆,30 多岁。北京广播学院无线电系教师。他过去填写履历时误把“家庭出身”填成了“本人成份”,因而被指控为“地主”、“专政对象”。1968 年夏被关押批斗,他从学校的三层楼上跳楼自杀。

  11、陈子信,中央乐团办公室主任,中央音乐学院钢琴教师周广仁的丈夫。夫妇俩分别在单位挨批斗,被逼迫交代“历史问题”。1968年某日预定要进行全团“批斗”,他就在批斗前夜自杀了。



  12、程珉,北京市通县第一中学负责人。文革开始后,该校70%的教师被打成“黑帮”,每天在红卫兵的棍棒下强迫劳动十四五个小时,夜晚还得写检查。程珉尤其遭受残酷“斗争”和折磨,1966 年8 月 7 日被逼自杀。

  13、邓楠,上海海燕电影制片厂演员,曾在《北国江南》、《六十年代第一春》、《铁道游击队》、《51号兵站》等片中扮演重要角色,文革中遭到批斗和毒打,1968年12月24日投河身亡。



  14、丁苏琴,女,上海外国语学院教师,在 1968 年“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中,被指控为“特务”和“历史反革命”,遭受残酷“斗争”,服安眠药自杀身亡。

  15、丁晓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员。1966年8月4日,红卫兵把众多教工诬为“黑帮分子”,戴高帽、挂大牌子,押解着在校园内“游街示众”,边推边打,极尽侮辱,然后又集中在操场上罚跪批斗。事后丁晓云即自杀身亡。



  16、丁育英,女,四川重庆市中区凯旋路小学校长,1967年春节投江自杀。死前该校的所谓“革命造反派”“批斗”了她,并且“勒令”她在正月初一(2月9日)到学校继续接受“批斗”。春节那天她去学校的路上,途经重庆江北嘉陵江大桥时,投江自杀。

  17、董季芳,女,北京机械学院教师、教研室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斗争”和“审查”,受尽了种种侮辱,在家中自杀,时年 43 岁。



  18、董尧成,女,北京第二女子中学语文教员,1966 年 8月,在被“斗争”与侮辱后从学校五层楼跳楼自杀身亡。她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未婚,死时30岁左右。她的寡母也在同日自杀。

  19、樊庚苏,上海松江第二中学教师,在抗战时曾发表“茶馆小调” 等作品。1968 年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审查”,自杀身亡。



  20、范明如,复旦大学历史系教师,在文革中自杀身亡。

  21、范维珩,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助理编辑,因遭受“批判”,1968年12月16日自缢身亡,时年37岁。



  22、方诗聪,上海外国语学院教师,在文革中受到迫害,触电自杀身亡。时年40岁。

  23、方婷之,女,北京第三女子中学教师。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关押在学校中“隔离审查”,一天中午她到学校门口,撞在一辆行驶的汽车上自杀身亡。



  24、冯世康,浙江绍兴第二初级中学(原名承天中学)语文教师。1966年夏天多次遭到野蛮“批判斗争”后,投河自杀。死时 50 岁左右。

  25、冯喆,1921年生,广东南海(佛山)人。著名电影演员。建国前曾出演过《家》、《风雪夜归人》、《上海屋檐下》等话剧和多部影片。建国后先后在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峨眉电影制片厂,于《南征北战》、《铁道游击队》、《羊城暗哨》、《铁窗烈火》、《桃花扇》、《金沙江畔》等影片中扮演重要角色。文革中遭受残酷批斗、游街和毒打,1969年6月2日被“造反派”宣布为“畏罪自杀”(有人反映是遭毒打致死)。



  26、高加旺,北京第八中学教师。1968年被指控为“现行反革命”并遭“隔离审查”,1968 年 7 月自杀。年龄不到 30 岁,结婚不久。他的妻子是一个小学教员。

  27、高万春,北京第26中学校长,1966年8月连续遭红卫兵残酷殴打和折磨。在 8 月 25 日举行全校“斗争会”,学校46名被揪斗的“牛鬼蛇神”全部在乱棍暴打下押解到场。高万春被五花大绑强迫跪在铺有碎石的长凳上,多次被打下去又拉上来。斗争会后他便跳楼自杀,当时 40 多岁。



  28、龚起武,1912年生,江苏太仓人,西安交通大学图书馆职员。由于出身地主家庭、被指控为地主、遭批斗,被毒打以及刀刺,1966 年7月21日跳楼自杀,8月16日死于医院。

  29、关宏达,1914年生,黑龙江阿城人,上海海燕电影制片厂演员。上世纪30年代进入影坛,毕生拍过一百多部电影,尤其擅长喜剧角色。建国前参演的著名影片有《天从人愿》、《鸡鸣早看天》、《三毛流浪记》等,建国后有《秋翁遇仙记》、《鲁班的传说》、《聂耳》《大李小李和老李》等。文革中遭受迫害,于1967年12月20日跳楼身亡。



  30、郭世英,1942年生,北京农业大学学生,郭沫若的儿子。早在1962年,郭世英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学习,1963年和一些同学组织了个名为 X 社的研究小组,意在用哲学思想研究一些宏观问题,例如: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是不是阶级斗争、大跃进是不是成功了、毛泽东思想能不能一分为二等等,并相互传阅所写的文章。这些屡闯禁区的研究活动引起了公安部门的注意,被视为严重的政治问题遭到拘押。审讯中郭世英每次都和审问人员激烈辩论,于是被指控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后经周恩来的过问,作为内部矛盾处理,下放农场劳动。1965年秋,他获准重新返校,这时他决定放弃哲学专业、转学到农业大学。文革开始后,有人重提X社的问题,直接指斥郭世英为“反革命分子”,并要追究他的后台。1968年春他被一伙人关押捆绑,轮番批斗了三天三夜,遭受百般侮辱后,于4月22日淩晨从三楼窗口跳下,倒在血泊之中。



  31、韩珍,女,重庆市公安学校医生。文革中“清理阶级队伍”时,于1968 年10月底被重庆市“公检法军管会”关进公安学校进行所谓“揭批查”,遭到大小会“批斗”,于1969年1月初自杀。

  32、郝立,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外语系教师,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隔离审查”,1968年3月25日跳楼自杀。



  33、胡俊儒,1919 年生,河北获鹿人,西安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长。1939年加入共产党,行政13级干部。文革时因其历史上曾经被俘等问题被“审查”和“批斗”。1967年5月11日在西安交通大学对面的兴庆公园上吊自杀身亡。

  34、胡秀正,女,1933 年生,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化学教师。1966年9月,胡和丈夫张连元(北京第八中学教师)一起因张父亲的“成份问题”被驱逐出北京。后又回京,1968年夏天,胡秀正被当作“清理阶级队伍”的“重点”,罪名是“企图翻案”,遭到大字报围攻和会议批斗,并被关押在学校“隔离审查”。8月11日从五楼坠下身亡(被学校视为“畏罪自杀”,但张连元不相信是自杀)。



  35、黄家惠,女,江苏吴江人。从 1950 年代起一直在上海红旗中学任高中语文教师,后来调到该校分建的长缨中学任教。文革开始后,由于有兄弟在法国教书,被指“社会关系复杂”,遭受冲击,1968年被关在名为“学习班”的“牛棚”里,12月3日在“牛棚”中自杀。

  36、季概澄,无锡市卫生学校校长,1968年6月,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多次遭受毒打,他忍无可忍,与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子女一起自杀。



  37、季新民,女,北京市景山学校小学部教导主任、语文教师。在 1966年遭到红卫兵毒打,被强迫吃屎尿。在“清理阶级队队运动”中又被指控曾经参加“三青团”,遭审查批斗,1969年初跳楼自杀。

  38、焦庭训,北京第六中学历史教师,教研组组长。1968年下半年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指控参加过国民党,关押在学校。某日他被“批斗”到深夜,然后威胁他“明天要押到街道去批斗”。他在淩晨时分一头扎进装浆糊的大缸里自杀。



  39、金大男,女,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外语系教师,1968 年夏天在苏北农村参加“教育革命”。她请假到上海作怀孕检查后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返回,因此受到“批斗”,罪名之一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批斗”后,在8月29日服毒自杀。

  40、金志雄,女,上海市复兴中学图书馆管理员。她原来是历史教师,1957年被划成“右派份子”后,改在图书馆工作。1966 年夏天,多次遭到红卫兵学生殴打侮辱,有学生用钝剪子给她剪“阴阳头”,把她的头皮都撕下一片。最后一次,她被严重打伤,回家不久,打手们又追上门来。她听到砸门声,不堪再度遭受凌辱,立即上吊自杀。



  41、靳桓,北京第 65 中学的化学教员,1966年夏天遭批斗,被编入学校“劳改队”从事苦力劳动。他从学校教学楼上跳楼自杀。时间在8、9月间,时年40岁左右。

  42、雷爱德,医生,曾任天津医科大学教材科科长,精通业务,却因爱开玩笑而受到政治迫害, 1957 年被划为“右派份子”,文革时被关进“牛棚”。1968年服安眠药自杀于“牛棚”中。时年50 多岁。



  43、李长恭,原在《新湖南报》工作。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报社划了54名“右派分子”,李长恭是其中之一。后被送到湖南坪塘新生水泥厂服刑。1966年文革开始,被宣布是该厂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三家村”成员并受到“批斗”。随后跳崖自杀。

  44、李德辉,武汉市第一中学英文教师,1966年夏天自杀。



  45、李国全,中央歌舞剧院乐队指挥。他是从东南亚回国的华侨,文革开始后多次被斗、被打、被侮辱,逼迫他胸前挂上牌子,脖子套上大鼓,在“游斗”时边走边敲鼓,口念“我是大洋古”。他甚至还被强迫舔厕所的小便池。后来在家中水管子上自缢身亡。

  46、李济生,太原市教育局长,1966年9月11日被“揪斗”,9月13日自杀。



  47、李景文,上海市五七中学语文教师。他原来是复旦大学中文系的教师,1960年代初被调往复兴中学教语文。1968 年“清理阶级队伍”中遭“审查”,后被调往新建的“五七中学”。1976年9月9日电台广播毛泽东死去后,他在晚餐时喝了酒,被指控为“对毛主席去世感到高兴”遭批判。他在文革结束的几天之前自杀身亡。

  48、李培英,女,北京社会路中学(后改名为北京154中学)副校长,曾任北京第三女子中学的教导主任。1966年8月被红卫兵毒打并被关在学校中。她在办公室的暖气管子上上吊自杀。



  49、李莘,北京师范学院外文系教师。他原来是中文系外国文学教师员,后来调到外文系,被同事认为有学问的、性格温和的人。1968年被“审查”批斗,他从学校主楼侧面的窗户跳楼自杀。当时年龄不到 40 岁。

  50、李秀英,女,37岁,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幼儿园园长,住复旦第四宿舍。文革中李秀英遭到迫害,1970年在复旦学生楼3楼跳楼自杀。



  51、李雪影,上海大同中学教导主任,语文教师。1966年7、8月间,他被学生多次殴打和侮辱,最后一次被“批斗”时,被学生拖到操场的沙坑里灌砂子灌墨水,还被剃了“阴阳头”。当天夜里他在家中自杀。当时大约36岁。

  52、李玉珍,女,58岁,清华大学图书馆职员,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于1969年4月23日跳楼自杀。



  53、栗乃志,1946年生。清华大学教师,试验化工厂学生党支部书记。1971年2月11日在清华2号楼四层楼顶层跳楼身亡。

  54、梁希孔,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历史教师,人们认为他学识丰富、讲课生动。在1968年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审查”,在1968年冬天上吊自杀,时年38岁。



  55、林丽珍,女,福建人,上海市育才中学语文老师,是学校教改的标兵,报刊上广泛报道过。文革中被“揪斗”、被剃了“阴阳头”。1968年5月在家中上吊自杀。她一直是单身,一起自杀的还有同住一个套公寓的上海市七一中学语文教师施济美。

  56、林庆雷,福建医学院内科主治医生,和内科主任王中方等被指控为“特务”。林庆雷在“隔离审查”中死亡,被宣布是“自杀”,时年不到40岁。



  57、刘长和,北京大学化学系实验员,1971年8月9日服安眠药自杀。

  58、刘承娴,女,清华大学中共党委统战部副部长。1968年4月中旬起被关押在红卫兵组织“井冈山兵团”总部的看守所里,6月12日跳楼死亡。



  59、刘承秀,女,北京第四中学语文老师。她在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被批判过,不过没有被戴“右派”帽子。文革中被指为“漏网右派”而遭批斗。1968 年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在校内礼堂后面用剪刀剪断喉管自杀。

  60、刘浩,1926 年生,北京陆军总医院骨科医生,在 1968 年“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指控为“特务”,遭“隔离审查”。5月31日在医院的敷料间用床单吊死(他妻子怀疑是被人勒死的)。刘浩身后留下了五个孩子,最大的 15 岁,最小的只有三岁。他的母亲在山东老家得知儿子去世后服剧毒农药自杀。



  61、刘继宏,1924年生,浙江镇海人,西安交通大学教学科研处科长。1949年5月参加工作,1952年10月入党。文革时被关押“审查”解放前的历史问题,1969年2月4日跳楼自杀身亡。

  62、刘静霞,女,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副校长,在1970年受其丈夫(上海外语学院教师)牵连被“批斗”后自杀。



  63、刘俊翰,1919年生,福建仙游县人。福建医学院附属医院的脑神经外科医生。他1949年毕业于福建医学院的前身协和医学院。1968年,他被诬和王中方医生等建有“里通外国”的 “特务组织”,遭到野蛮的“隔离审查”。1969年5月6日跳楼死亡。

  64、刘远,1936年生,上海第五十中学数学教师。他认真从教十多年,1968年被罗织罪名,指控为“反革命分子”。然后是连续不断的关押批斗、拷打摧残,最后他从十层楼阳台跳下身亡。



  65、罗及之,1907年生,江苏南通人,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摄影师。早年在上海、香港从事影片拍摄,1937年奔赴抗战前线,拍摄了具有重大文献价值的记录片《平型关大捷》;还拍过反法西斯的故事片《东亚之光》、《血溅樱花》等。建国后先后在上影厂、天马厂任职,拍过许多故事片、戏剧片,参与拍摄的《百万雄师下江南》曾获文化部优秀长记录片一等奖。文革开始后受到无端迫害,1966年6月12日投水自尽。



  66、罗静予,1911年生,四川成都人,北京电影制片厂总工程师。早在上世纪20年代他就曾参加过共青团和共产党,后失去联系,改走技术救国的道路。抗战爆发后筹建中国电影制片厂,制作大量新闻记录片和其他电影片,反映和宣传抗日救国。抗战胜利后因反对国民党的文化专制、支持进步电影活动,曾被捕入狱。建国后一直在电影系统从事技术领导,对中国电影事业的发展卓有贡献。文革中遭受迫害,1970年1月26日自缢。



  67、罗森,上海戏剧学院导演系教师,1968年,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隔离审查”时自杀。时年四十来岁。

  68、马幼源,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物理系讲师,1968年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隔离审查”和抄家,1968 年 3 月 10 日跳楼自杀。

  69、梅凤琏,四川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第一子弟学校校长,文革中长期遭到殴打侮辱,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时,在学校菜窖里上吊自杀,时年40左右。留下妻子和 5 个孩子。



  70、门春福,中央乐团的音乐家,1970年在“清查‘五一六’运动”中被关押和逼供,在关押他的地下室中自杀身亡。

  71、穆宏,原名刘庆谦,1920年生,山东泰安人。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演员,演员剧团团长。抗战时开始演话剧,由业余而后转入专业剧团。1951年起参演电影,先后在《翠岗红旗》、,《南征北战》、《渡江侦察记》、《南岛风云》、《燎原》等片中饰演重要角色。文革中被诬陷卷入沪中区特务案,1969年8月7日含冤自缢。



  72、莫平,北京外国语学校校长。1966年夏天遭到红卫兵毒打。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隔离审查”,1968年5月在昌平县十三陵附近山上上吊自杀。早在1947年美国调停下国共谈判的时候,他给中共作英文翻译,并且参加了中共。他的父母是国民党政府驻法国的外交官,他的外婆在南汇县有土地,并在赠予他家的地契上写有莫平的名字,于是便被作为“地主分子”审查批斗。



  73、彭鸿宣,女,北京工业学院附属中学校长。1966年6月文革开始时,她正在农村搞“四清”运动,被“揪”回学校批斗、毒打、关押。他在学校的一间小屋中自杀。

  74、戚翔云,复旦大学化学系总支副书记,住复旦大学第五宿舍。1967年在“隔离审查”中跳楼自杀身亡。

  75、祈式潜,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近代史研究所研究人员,文革开始后被指控为该研究所的“小三家村反党集团”成员,遭“批判斗争”。1966 年 8 月 4 日傍晚,喝杀虫剂“敌敌畏”自杀身亡。



  76、钱新民,南京大学计算机数学系青年教师,在“清查516”运动中,被批判、斗争、殴打。他逃到南京郊区跳燕子矶自杀身亡,当时才20多岁。

  77、钱行素,女,复旦大学体育教师。文革中,她的丈夫(曾任东亚体育学校校长)被无辜判刑,她也受到牵连、迫害,在厕所里上吊自杀,时年40岁左右。

  78、秦松,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英语教师,在文革中自杀。

  79、阮洁英,女,北京十一中学数学老师,文革中受到迫害,1968年跳楼自杀。留下一个三岁左右的男孩。



  80、邵承斌,1917年生,河北人。40年代留学法国,建国后任中国电影公司法文高级翻译,翻译过不少优秀影片和歌曲。1967年4月1日因不堪迫害,投河自尽。

  81、沈洁,女,上海格致中学教师、初三班主任。她曾经参加过新四军,在文革中被指控为“叛徒”,被批斗后自杀身亡。

  82、沈浩,女,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演员,文革中和她的丈夫、导演叶明都受到残酷的批斗,不堪其辱,1966年9月6日投水自尽。



  83、沈天觉,陆军总医院骨科医生,早年毕业于北京协和医科大学。1968年春天被“隔离审查”,遭到野蛮殴打侮辱,在这年4月自杀,当时已年近60。

  84、施济美,女,上海静安区七一中学语文教师、语文教研组组长。她毕业于东吴大学,1940年代就在上海当中学教员,同时从事文学写作,被认为七一中学教学最好的老师之一。文革开始便遭冲击批判,自1966到1968年,一直被“监督劳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开始以后,她又面临“揪斗”。1968年5月在家中上吊自杀。一起自杀的还有同住一室的育才中学语文老师林丽珍。



  85、石之琮,女,北京第三中学语文教师,在1966年夏天被“斗争”后投龙潭湖自杀。

  86、史明远,1936年生。清华大学自控系助教。1966年7月5日在京郊十三陵服毒药身亡。

  87、史青云,陕西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校长。1966年8月,该校红卫兵开始揪斗学校领导,强迫他们下跪,用皮带、铁棍和从旧桌椅上拆下来的带着铁钉的木棒殴打,后来又强迫他们绕着操场爬行。史青云被红卫兵打得遍体青紫和血痕,这次“批斗”之后,便自杀身死。



  88、苏廷武,北京第四中学数学教师。1966年8月,在四中校园爆发了对教职员的大规模暴力攻击,数十名教职员被抓出来斗争、殴打、绕操场“游街”、向他们身上泼墨汁。苏廷武被抄家和游斗后,和妻子汪含英(北京第四中学图书馆工作人员)一起到北京郊区的香山服毒自杀。

  89、苏渔溪,上海敬业中学校长,在文革中被指控为“叛徒”,被多次“批斗”,他在学校食堂的一根毛竹上上吊自杀。

  90、孙经湘,女,上海市红旗中学教师。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从教学楼三楼跳楼身亡。



  91、孙历生,女,1934年生,北京第三女子中学教师。她在女三中读书时就入了党,1952年高中毕业后留校工作。1957年反右派运动”时,她正在党校学习,鸣放时给领导提了意见,被划为“右派分子”,送到农场“强迫劳动”。两年以后她被允许回到女三中。1966年夏天遭到该校红卫兵的野蛮殴打和折磨。红卫兵曾把玻璃碴铺在地上,强迫脖子上用细铁丝挂着四块砖头的孙历生和别的一些老师在玻璃碴上爬行,碎玻璃扎得他们鲜血淋漓。1968年开始“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孙历生被关在学校中“隔离审查”,7月12日上吊自杀(家属对此存疑),时年34岁。



  92、孙明哲,原为北京地质学院政治课教师,1957年被划成“右派分子”后下放劳动,“摘帽”后分配到教务科工作。他与另外两位被划成“右派分子”的教师合作用数学方法研究国民经济计划中的问题,文革一开始就被指控为地质学院的“三家村反党集团”。1968 年 8 月“工宣队”进校开展“清理阶级队伍”后自杀。

  93、孙若鉴,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外语系教师,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因所谓的政治历史问题被“批斗”,1968 年 7月 21 日上吊自杀。

  94、孙哲甫,上海位育中学(五十一中学)教师,1957年被划为“右派份子”,文革中受到残酷“批斗”,1967年跳水自杀,年龄为 30 多岁。



  95、唐国筌,山东淄博市第六中学教师,1968年夏天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不堪受辱,上吊自杀。死后,学校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宣布其为“现行反革命”。

  96、唐静仪,上海第一医学院附属中山医院副主任医师,跳楼自杀。

  97、唐漠,原名聂崇彬,1922年生,浙江常山人。电影编剧。早年就读于复旦大学法律系,积极参加学生民主运动,是上海学运领导人之一。所编的电影剧本《山河泪》拍摄上演后颇有影响。1948年参加中共,进入华北解放区,1949年起先后在北京电影制片厂、《大众电影》、湖南电影制片厂任职,肃反中遭诬陷,作品遭批判。1961年调长春电影制片厂任副总编辑和《电影文学》编辑部副主任。文革中横遭迫害,1966年7月6日自杀。



  98、陶凤娇、女,北京人,复旦大学新闻系教师。“清理阶级队伍”中遭迫害自杀。

  99、仝俊亭,河南省郾师人,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专攻中国史,郑州师范学院(现郑州大学)教师。1957年被划成“右派”,转校图书馆工作。1966 年夏天,校中贴出大字报要求将仝俊亭“遣送回原籍”。他从学校文科楼上跳楼自杀。

  100、万德星,上海第一医学院附属中山医院胸外科医师,副教授,文革中上吊自杀。



  101、王 冰,八一电影制片厂导演,1970年10月20日,被迫害自杀身亡,时年44岁。

  102、王大树,清华大学电机系助教,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于1969年 5月4日服毒自杀。时年31岁。

  103、王德一,北京师范大学外文系助教。1970年在“清查‘五一六’运动” 中被逼供而自杀身亡。

 

 104、王鸿、薛挺华夫妇,两人都是北京地质学院 1955年毕业生,留校当助教。1957 年都被划成“右派”。文革中被指控为“右派反党集团”再遭迫害。夫妇二人自杀而亡。他们留下儿子王磊,由亲戚抚养长大。薛挺华的父亲曾是福州格致中学校长。

  105、王惠敏,女,上海戏剧学院舞台美术系负责人,中共总支书记。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关在学校“审查”。一天晚上,王惠敏被用皮鞭毒打,半夜时她跳楼自杀。王的丈夫江俊峰,也在上海戏剧学院工作。

  106、王季敏,河南省浚县人,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治世界史。1957年任郑州师范学院(现郑州大学)历史系主任时被划为“右派”,其后在校图书馆工作。1966年夏天校中贴出大字报要求将王季敏“遣送回原籍”。随后他从文科楼上跳楼自杀。



  107、王茂荣,1933年生,大连人。196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系,以后在中国科学院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第二室工作。文革中遭到批斗,1968年7月31日,在大连星海公园海边发现了他的尸体。他是服安眠药以后投海自杀的。他死后 13 天,他的妻子生下了他们唯一的孩子。

  108、王敏秀,女,1932年生,浙江镇海人,共青团员,西安交通大学涡轮教研室实验员。在文革审查中于1970年7月5日上吊自杀。



  109、王人莉,女,上海工业大学(半工半读,现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机械系理论力学教师。文革中被指控有所谓“生活问题”,遭批斗并且被剃“阴阳头”、被惩罚洗厕所。不堪受辱喝洗厕所的盐酸水自杀。

  110、王绍炎,浙江萧山县第二中学教师,当时已退休住临浦镇戴家桥。1967 年夏天因家庭出身问题,被勒令和妻子每天到居委会集中请罪挨批斗。一天批斗结束后,他的妻子先回家,在床边自缢而死。王绍炎被释回家后,见妻子已自缢,即离家出走,第二天被发现已在附近池塘中投水自尽。



  111、王熊飞,上海浦东六里中心卫生院医生。1968年,他的儿子王祖德(医生)因和人谈起“毛泽东中风曾请上海名医陆瘦针灸治疗” ,被指控为“现行反革命”,判刑12年。为此王熊飞也被长期“隔离审查”。1969年,他妻子张启行(退休医生)和小女儿在家中自杀,他得知后也在“隔离室”中上吊自杀。

  112、王玉珍,女,北京第一女子中学副校长。从1966年文革初起就遭到红卫兵殴打、侮辱、剃光头,长期被关在学校设的“牛棚”里,还一度送市郊顺义县“劳改”。 1968年开始“清理阶级队伍”,要审查她的“历史问题”(她在1949年前入党),她不堪折磨于10月某日从学校“牛棚”中逃出,和丈夫(水利电力部的干部,姓顾)一起想找个避难之处而不得,于是在西郊投河自尽。



  113、王蕴倩,女,苏州人,上海市第四女中(现名市四中学)数学老师,1966 年夏天被红卫兵野蛮侮辱毒打后在校中跳楼自杀。

  114、王振国,1936年生,浙江宁海人,西安交通大学零件教研室助教,高教12级。文革中批判他的“地主家庭立场”,1968年被指控文革初帮西安电力设计院的亲戚保存一份检查材料,因而被关押“审查”。 12月18日跳楼自杀身亡。

  115、王宗一,中共中央宣传部干部,毛泽东著作编辑委员会副主任,1966年9月在家中服安眠药自杀。



  116、翁超,上海黑色冶金设计院土木工程师,上海同济大学 1940 年代初的毕业生,1968 年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卧轨自杀。

  117、吴迪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俄语教师,1957 年被划为“右派”,转到图书馆工作。1966 年 8 月 4 日遭到野蛮斗争,这天学校红卫兵把100多教师和干部强抓到广场上,头戴高帽、胸挂大牌、罚跪挨斗,然后在校园内游街示众,极尽侮辱。以后批斗不断,至9月,他和妻子安排好了后事、写好遗书,用毛巾裹了绳子在窗户上吊死。



  118、吴定洪,北京电影制片厂摄影师,文革中遭迫害,1968年10月14日自尽。

  119、吴敬澄,复旦大学外文系党总支副书记和政治辅导员。1966 年遭批斗后跳楼自杀。

  120、吴淑琴,女,南京古平岗小学校长,1968年被“斗争”后,自杀身 亡。

  121、吴维国,复旦大学历史系党总支书记。文革中遭批斗后自杀身亡。

  122、萧静,女,北京月坛中学校长,1966年8月被红卫兵学生毒打后跳烟囱自杀。

  123、谢芒,云南省电力厅工程师。1968年在位于昆明海口的石龙坝发电厂的“学习班”被整,多次检讨不能过关,在石龙坝发电厂前天井楼眺楼自杀。当时40岁左右。他死后,当局扎了一个草人,写上他的名字,继续进行“批斗”。



  124、邢之征,河北省南宫县南宫中学数学老师,1966年8月遭到红卫兵学生暴力批斗后,跳井自杀。

  125、徐方义,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场记,有过精神病史,要求去香港探望父母,未准,又派其到工厂劳动。1974年7月2日在家自缢身亡。



  126、徐跻青,河北省南宫县南宫中学校长,1966年8月遭到红卫兵学生暴力批斗后,用刀刺破心脏自杀。副校长阎巨峰也在同一时期自杀。

  127、徐克己,1917年生,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副美工师,参与拍摄过《幸福》、《珍珠记》、《球迷》等多部影片。文革中被批斗受到毒打,1968年2月22日在家自缢身亡。



  128、徐雷,上海市位育中学语文教师,文革中跳楼自杀身亡,时年约50岁。

  129、徐清扬,北京电影制片厂文学编辑部党支部书记,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受到迫害,1968年12月8日自杀。



  130、徐行清,女,云南昆明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导主任,在1966年秋冬之间,受到“批斗”后,在学校的一间教室中上吊自杀。



  131、杨爱梅,女,广州第十七中学语文教员,在“清理阶级队伍”中被“审查”,于1968年底自杀。她的丈夫文革前是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当时已经被“打倒”并关在警备司令部。

  132、杨代蓉,女,上海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教师,党总支书记,副系主任。出身于资产阶级家庭。在文革中被指控为“资产阶级代理人”,在南大楼三楼上吊自杀。



  133、杨九皋,上海七宝中学英语教师,1966年8、9月间,在所住里弄被进城“造反”的家乡贫下中农以“漏网地主”的罪名批斗,当天即上吊自杀。

  134、杨巨源,重庆长江航运分局职工医院院长,文革中受批斗后自杀身亡。



  135、杨世杰,南京大学分管科研的副校长。1968年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审查批斗”后自杀身亡,当时50多岁。

  136、杨素华,女,河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教师,文革开始时她正在校外教学,被押回学校,批斗关押,头发也被剪掉。第三天夜里,她用剪刀自杀。



  137、姚秉豫,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生物系代理党总支书记,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被“审查”,1968 年 5 月 25 日自杀。

  138、姚漱喜,女,北京外国语学校教导主任,1966年夏天受到红卫兵学生残酷批斗侮辱,头发被剪掉,学生把厕所的便纸篓套在她头上,开饭时被迫弯腰站在食堂门口唱“牛鬼蛇神嚎歌”。8月20日左右有个晚上连续遭到五拨红卫兵殴打,随后她便在学校厕所中上吊自杀。当时年龄是 40 多岁。



  139、叶懋英,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中学校长。文革开始后该校教师们被强迫成排跪在地上受到残酷殴打。叶懋英随后在校中自缢身亡。

  140、叶绍箕,复旦大学中层干部,1966 年被“斗争”后自杀,时年50多岁。

  141、叶文萃,上海浦东中学教师,1966 年被“批斗”后自杀。



  142、伊钢,毕业于武汉测绘学院,在南京林学院任教。1971 年在“清查 ‘ 五 一 六 ’ 运动”中被指控为“五一六反革命分子”,卧轨自杀身亡。时年32岁。

  143、易光轸,北京市第 52 中学副校长,文革开始后受到攻击,1966年6月30日自杀身亡。



  144、殷大敏,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物理系讲师,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1968 年 4 月 21 日投河自杀。

  145、余丙禾,兰州市水电局工程师,因其父亲曾是国民党政府官员,文革中一再被拷打、逼供、侮辱, 1967 年跳楼自杀,时年 34 岁。留下妻子和三个幼小的孩子。

  146、余航生,上海第二医学院病理生理教研室讲师,遭批斗服毒自杀。



  147、余宜初,1937年生,上海海燕电影制片厂助理编辑,因“红影组案”受审查,1970年4月19日,在干校隔离室自杀。

  148、袁玄昭,西安第五中学教师,文革中他被学生关押在校中殴打和侮辱。有学生逼迫他把死麻雀整个吃下去,还有学生强迫他吃下一整盒鞋油。他逃跑不成被抓回,遭到更大折磨,最后自杀。



  149、曾瑞荃,上海市吴淞二中语文老师。1966年夏天学校一片恐怖气氛,教师纷纷被揪斗。他1949年前当过记者,有所谓的历史问题,担惊害怕之下投黄浦江自杀。当时40多岁。

  150、翟毓鸣,河北师范大学化学系讲师,1966年他被挂“黑 牌”游街,被殴打和侮辱,随后割动脉血管自杀。



  151、张放,女,北京西城区二龙路中学英文教师,1966年夏天同许多教师一样遭到红卫兵学生毒打,1968年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再次被批斗。她不堪虐待,逃到河南新乡朋友家中。学校红卫兵到新乡抓捕她,要把她押回北京,并在新乡火车站打她耳光。张放忍无可忍,留下遗书后在新乡自杀。

  152、张凤鸣,上海市吴淞二中外语老师。由于他家庭出身出身是“资产阶级”,文革中备受折磨。1966年一天被红卫兵关在教室里用棍子抽打,次日早上,他便跳楼自杀。时年30多岁。



  153、张健,同济大学水暖教研室青年教师,1968年见到其它人被残酷批斗,他自己是“地主家庭出身”,一直处于恐惧之中,在离学校不远的四平路三道桥边树上上吊身亡。

  154、张景福,上海市复兴中学英语教师。1966 年文革初期,他便受到攻击,除了所谓 “反革命修正主义教育路线”之外,还被揭发曾经赞成“托洛茨基派”观点。当时张景福曾在家里服安眠药自杀,家属送医院救治了过来。1968 年8月,“工宣队”进驻复兴中学,进行“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大会小会威逼揪斗,他再次服大量安眠药,自杀身亡。



  155、张巨光,1930年生,辽宁本溪人,回族。早年学习声乐,1950年起在东北电影制片厂、长春电影制片厂当演员,曾在《平原游击队》、《上甘岭》、《地下尖兵》、《冰上姐妹》、《铁道卫士》、《刘三姐》、《甲午风云》等影片中扮演重要角色,还参演过不少话剧、歌剧。1968年8月24日受迫害自杀。

  156、张儒秀,女,上海复旦大学外文系教师,教公共外语。1966年被批斗后,投缳自杀。



  157、张文博,1924 年生,黑龙江省宁安人,《人民画报》杂志俄文编辑。早年毕业于哈尔滨外语专科学校,曾留校任教。1957年调到北京,在《俄文友好报》工作过。文革中不断遭到批斗,被指控走白专道路、“家庭出身反动”。清理阶级队伍时又遭威逼,1969 年 2 月 27 日从四楼家中跳楼身亡。



  158、张岩梅,女,北京第三女子中学数学教师,1966年8月被红卫兵毒打和抄家后自杀身亡。

  159、张友白,上海市新沪中学数理老师。在1957年被划“右派”,在1966年被“揪斗”。他在校内的单身教师宿舍内触电自杀,时年30多岁。



  160、张友良,上海电影制片厂海燕厂副厂长,文革中遭逼供和殴打,于1968 年3月19日从摄影棚跳楼身亡,时年52岁。

  161、赵慧深,女,1914年生,四川宜宾人。著名演员和编剧。早年参加进步文艺运动,参演过《雷雨》、《屈原》等几十部话剧和电影《马路天使》。1946年进入苏北解放区。建国后曾任东北戏曲学校校长、北京电影制片厂编辑部副主任,创作多部剧本。文革中遭迫害,1967年12月4日自尽。

  162、赵谦光,北京中古友谊小学教导主任,1966年夏天遭到红卫兵的拷打和侮辱。他从四层楼高的学校内烟囱顶端跳下来,自杀身亡。时年不到40岁。



  163、赵 松,八一电影制片厂助理导演,1970年11月3日受迫害含冤自杀,当年41岁。

  164、赵香蘅,女,北京史家胡同小学校长,1966 年 8 月跳楼自杀。她的丈夫是北京文化局的干部,也在文革中自杀。

  165、郑 洪,八一电影制片厂编剧,著名电影《怒潮》的编剧之一,1967年11月14日,因遭迫害自尽,时年39岁。



  166、郑文泉,福建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科主任。1940 年代从福建医学院毕业。1968年,他被指控和王中方医生等建有“里通外国”的“特务组织”,遭到野蛮的“隔离审查”。1969 年春天被宣布为“自杀”。

  167、郑之万,女,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教师,1966年8月,被红卫兵学生剃“阴阳头”和殴打。她在家里跳楼自杀。

  168、周久庵,1907年生,清华大学图书馆职员,民盟盟员。1968年6月4日.在北京大学靶场西侧水坑内溺水自杀。



  169、周瑞盘,上海七宝中学物理教师,在1966年9月初的一天晚上,该校红卫兵学生批斗教师吴铭绩,指控他是“美帝特务”。吴铭绩毕业于西南联大电机系,曾经与杨振宁同学。批斗完吴铭绩之后,红卫兵又到隔壁周瑞盘的宿舍寻事。发现周的桌子上有吴老师的书,就以“与特务勾结”为名,恶斗周瑞盘数小时,并命令他写出“交代”,第二天交给红卫兵。周当晚即在校中投井身亡。



  170、周善丰,北京大学汉中分校助教,遭批斗于1973年5月12日自刎,时年28岁。

  171、周绍英,女,上海淡水路小学校长。在文革中屡遭“批斗”,1968 年跳黄浦江自杀身亡。时年30多岁。

  172、周学敏,女,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语文老师,在 “清理阶级队 伍”中,于 1968 年冬天自杀身亡。



  173、朱宁生,男,中国科学院武汉水生生物研究所鱼类生理研究室主任。1968 年被指控为“特务”,关押在所里“审查”。他在实验室里自杀。

  174、朱万兴,无锡第一人民医院著名医生。1968年8月,在遭受数月关押、折磨之后,自杀身亡。

  175、朱振中,上海零陵中学历史老师,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中威逼追查他可能参加过“三青团”的事,他随后跳楼自杀。

  参考资料:



  1、王友琴:《文革死难者——关于迫害、监禁与杀戮的寻访实录》;

  2、谢泳:《1949-1976年间中国知识分子及其它阶层的自杀问题》(2001年2月,香港);

  3、唐少杰:《清华大学文革中的“非正常死亡”》(《记忆》第42期);

  4、白磊:《西安交通大学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人员名单》(《记忆》第46期);

  5、王友琴:《六十三名受难者和北京大学文革》(《二十一世纪》双月刊,2006年2月号,总第93期);

  6、韦陀:文革中电影界的“非正常死亡”(《记忆》第65期);

  7、金石开:历史的代价——文革死亡档案(中国大地出版社,1993年,北京);

  8、中国大百科全书、百度百科全书;

  另外还参考了一些高校的校史记录、校友回忆录等。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36

主题

270

帖子

720

积分

泰银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720
发表于 2011-6-19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

苏铁山
2009年3月








【编者按】本文作者苏铁山老师非常关心广大网友阅读本文后的意见和感想,欢迎网友们参与评论、探讨。

  1976年9月,伟大的人民领袖,伟大的理想主义者,历史巨人毛泽东主席告别了他深爱着的人民。毛泽东逝世后,在中华的大地上,否定毛泽东,否定毛泽东时代的历史逆流,便开始了它的疯狂。1979年6月5日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一份血写的报告》所歪曲的“张志新案”以及其后一系列歪曲“张志新案”的文字,就是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登场的。


两个案子的对比


  “张志新案”是1979年轰动全国的大案,陈禹山们通过他们1979年6月5日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一份血写的报告》,将张志新描写成因反对江青、林彪;因非议“文化大革命”;因主张为彭德怀平反;因反对整老干部而在1975年被冤杀的“英雄”。在陈禹山的笔下,张志新成为了“圣女”——美丽、善良、勇敢、正义、多才多艺。

  现将陈禹山们在《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写到的张志新的主要言论抄录如下:
  张志新是在1969年9月24日被捕入狱的。被捕前,在盘锦五七干校早已被列为“专政对象”,在数不清的批斗会上,她这样反复申明自己的观点:

  “中央文革到底是集体领导还是江青在那(里)自己说了算?江青历史上到底是干什么的?”……把很多电影、戏剧都批了,现在就剩下了几个样板戏,唱唱语录歌,这样搞下去祖国的文化艺术不是越来越枯竭单调了吗?因此,我对江青就有很多想法。”

  “林彪说,主席的话一句顶一万句,主席的指示,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这种局面不会维持长久了,这样下去,局面是不堪设想的。”“(我)对林彪提出的‘毛泽东思想是当代马列主义发展的顶峰’的论断,很反感,顶峰不是到头了吗?”“林彪是促进(党内)‘左倾’路线发展的主要成员,是影响‘左倾’错误不能及时纠正的主要阻力。”“我对林×××没有什么信赖。”

  “文化大革命以来,(我)对那些事都想不通,好多人打倒了,是否都是叛徒、特务?”……“走资派要当敌人来打,(我)思想上就是不通。老干部总是给党做了些好事,做了些工作”。

  对彭德怀同志上书言事被定为“反党”,她认为应当平反;关于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的案件的处理,她指出这是不公正的;……

  她在为党和国家的前途担忧。有人问她:“你担忧什么?”张志新坦率地说:“现在毛主席身边那几个人可靠吗?江青、叶群这些人……”。

  陈禹山们在《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告诉人们,张志新就是因为上述的一些言论而被“‘王张江姚’及其在辽宁的死党”冤杀了。

  然而,同是在1975年,机缘巧合,历史还安排了另一个人的平反,这个被平反的人是苏铁山。

  在这里,我将2005年3月交给本人所在的党支部,全国工商联机关党委和全国工商联党组并在支部会上全文照读的《真实人生——我的党性自我分析》(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求党员写“党性自我分析”)一文的部分内容抄录如下:

  ……

  在“文化大革命”前的舆论准备时期和发动初期,整个中国社会学习毛主席著作的高潮不断,对毛泽东思想的歌颂和评价也越来越高。开始出现了“顶峰论”等不符合实际、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不适当“拔高”的说法,和除了毛主席著作外不让读其它书的不适当做法。在当时,尽管自己对毛主席有很深的感情,学习毛主席著作也十分认真,但由于自己已经有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些基础知识,因此也就不能接受一些过分的“拔高”的说法和做法。

  在1965年和1966年间,自己广泛阅读的作法在部队受到了基层领导和同志们多次不点名的批评和当面的劝说,基本意思均为应专心学习毛主席著作,不要看其它的书。尽管自己当时对毛主席很尊敬,但为了维护自己广泛读书的权利,曾多次说过:“毛泽东思想很光辉,但毛泽东思想不是人类文明的全部,在人类历史上还有很多伟大的思想家,他们也创造了很多光辉的思想,我们也应该将这些光辉的思想继承下来”;“毛主席很伟大,但也和历史上所有的伟人一样,都有其时代的局限性”。当有的同志谈到:“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顶峰”时,自己说:“顶峰?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当有的同志谈到:“毛泽东思想是唯一正确的”时,自己说:“唯一?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当有的同志谈到:“毛泽东思想是一把金钥匙,你的所有问题都可以用毛泽东思想解决”时,自己则说:“毛泽东思想很光辉,但自己的问题很多,毛泽东思想只是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金钥匙上的关键的一个齿,这把金钥匙上的其它的齿是由人类所创造的其它光辉思想构成的”……等等。自己的上述言论在1966年曾被由兵种、学院和基层部队所组成的三级工作组整理成“苏铁山反动言论的综合材料”,并据此将我定为“思想反动分子”,于1966年10月(20岁)关入陕西马兰监狱。在1966年处理我的前后,我从未认错,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因此完全不符合“认罪服法”、“认错服教”的要求。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国内政治形势迅速变化。1975年(29岁)我得到了政治上的平反,随后即在北京安排了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78年组织上重新修改了对我的平反结论,肯定了我1966年前后的那些言论是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并说我当时年龄很轻,敢于提出并一直坚持那些正确的观点是十分可贵的。

  以上我之所以大段引用我在“文化大革命”的舆论准备时期和“文化大革命”初期的言论,并引用《一份血写的报告》中记述的张志新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主要言论,是想说明我当年的言论和张志新的言论从“质量”和“严重程度”上看应该说是相差不大。然而我的“命运”和张志新的“命运”却截然不同。尽管我和张志新在“文化大革命”中都因“言论”被关入监狱,但我却在1975年被解放军的“军兵种”领导机关宣布平反,而张志新却在1975年被辽宁省法院“改判死刑”,并经省委常委会议一致通过同意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了死刑。

  如此阴阳两界,天上地下的生死差距同样发生在1975年;同样发生在“文化大革命”中;同样的“政治气候”和“舆论氛围”;同样都是“大机关”、“大单位”层层经手几十人的处理过程,即不存在“天高皇帝远”可以任意胡来的可能,怎么可能是完全相反的差距?还有没有其他的原因?

  对于如此的“矛盾”,我们认为只存在两种可能。一个是本该被判“重刑”的苏铁山却被一些人包庇平反了。另一个是陈禹山们所描写的“张志新案”有意掩盖了导致张志新被判死刑的真正原因。

  有人说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有人说历史是胜利者写的。有人说胜者为王败者贼。

  然而历史的波涛,时间的潮水,同样能够冲掉历史真相上面的污泥和沙尘。将真实的历史展现在天地之间。

张志新被判死刑的真正原因


  我们在对“张志新案”进行重新了解时,发现陈禹山们在编写《一份血写的报告》时有意掩盖了如下重要的事实:

  1、张志新在公开场合多次书写张贴大量直接针对毛泽东主席的反动标语,包括“打倒毛泽东”、“绞死毛泽东”、“油炸毛泽东”、“千刀万剐毛泽东”等等。

  2、张志新在公开场合及开会时多次高呼上述内容的口号。

  3、张志新在她自己的“毛选四卷”上书写了大量的攻击、漫骂毛泽东主席的言论。

  4、张志新还有攻击、漫骂周恩来总理的言论。     

  5、1973年11月16日张志新与其他犯人参加“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等口号。   

  6、1975年第二次判处张志新死刑时,是否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据查,当时判处张志新死刑的依据是196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公安工作六条》。  《 公安工作六条》第二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

  7、1975年判张志新死刑的报批过程是否符合当时的“法律程序”。据查,当时判死刑的审批程序为,基层法院判死刑须层层上报至辽宁省高级法院,辽宁省高院判死刑,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上报最高法院前,按当时的规定必须经省委常委讨论同意,然后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的名义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据了解,1975年判张志新死刑的审批过程符合当时的“法律程序”。   

  所以判张志新死刑的真正原因不是因为她反对林彪、“王张江姚”(林彪1971年已死,辽宁省在文革中没有因反对“王张江姚”被判死刑的),不是因为《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引用的张志新的那些言论(请对照我当年的言论),也不是因为张志新坚持《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引用的她的那些观点(本人也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而是因为《一份血写的报告》有意遗漏的,张志新用谩骂的语言“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因此触犯了《公安工作六条》,这才是判张志新死刑的真正原因。

  当时对张志新的判决是否有效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做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当年判处张志新死刑的法律工作者不愿给张志新“平反”;因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三十多年过去了,据我们所知,当年参与判处张志新死刑的至少几十个人,却没有发现一个人出来表示“忏悔”。

  所以,我们认为《一份血写的报告》不是一份认真、严肃的按照时间顺序、逻辑过程、因果关系、事实真相形成的“案情报告”,而是政治目的明确的“文艺作品”。


谁该对“张志新案”负责

  在陈禹山们的笔下,“张志新是被冤杀的”,而“冤杀张志新”的,则是毛泽东主席的侄子,毛泽民烈士的儿子,当时辽宁省委的副书记毛远新。三十年来,这种“说法”经过“传媒”传来传去,似乎已成为真实的历史。

  然而,这恰恰是被歪曲的历史。三十年了,应该将历史的真相还原了。

  关于谁该对“张志新案”负责,陈禹山们1979年6月5日在《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写了五段话:

  第一段话: “她,叫张志新,是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因为坚持真理,被林彪‘四人帮’及其在辽宁的死党一伙投入监狱。”

  第二段话:“‘四人帮’在辽宁的那个死党,看了这份材料暴跳如雷,吼叫‘这样的人得整起来’!”

  第三段话:“审讯就这样结束了。面对这样一位‘犯人’,林彪‘四人帮’便祭起他们那套法西斯‘法宝’来。他们给张志新同时加上脚镣手铐,用种种残忍的手段折磨她……。”

  第四段话:“1970年8月24日,张志新被扣上‘现行反革命’的罪名,判处无期徒刑,被拉到公判处决大会上陪斗,并被用海绵堵住嘴巴,同两个要被处决的犯人一起绑赴刑场陪斩。”

  第五段话: “尽管遭受种种非人的折磨,张志新毫不动摇,坚持真理,坚持斗争。‘四人帮’在辽宁的那个死党咬牙切齿地说:‘判无期(徒刑)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在服刑期间还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

  经过了解,我们现在可以肯定地说,前四段话所涉及的事情(均发生在1975年2月26日前)与毛远新完全无关。因为毛远新最初知道“张志新案”的时间是在1975年2月26日辽宁省委常委会议听取、研究“张志新案”时。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审理“毛远新案”时,当时有关部门指定给毛远新的辩护律师张海妮曾经明确辩称,1975年2月26日前毛远新根本不知道有“张志新案”。正直的张海妮律师是公正的,因为她知道,1970年6月前,辽宁省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研究“张志新案”时,毛远新因车祸受伤而未参加会,因此不知道有“张志新案”;因为她知道,按照当时的死刑报批程序,只有省高院判了死刑,才会上报辽宁省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研究,至于死刑之外的其他刑罚,及最初的批捕等完全由有关部门按照当时的法律办理,无须报辽宁省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批准。

  既然前四段话所涉及的事情与毛远新无关,请问陈禹山们,前四段话所指具体是谁?请陈禹山们本着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逐条认真的回答。若不做回答,我们可以认为陈禹山们编造事实,并故意用模糊的表达方式,实现欲加之罪的目的。

  上述第五段话,这段话根据陈禹山后来的讲法,实际所指是毛远新,这段话根据我们的认真了解,发生时间在1975年2月26日辽宁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张志新案”时,而这段话的内容则完全是陈禹山们编造、拼接起来的,根本不是毛远新所说。其中有当时辽宁省委的副书记毛远新所说的话,也有根本不是毛远新所说的话,其中特别关键的“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这些话就根本不是毛远新所说。事实是,当时毛远新除了对省高院改判张志新死刑表示同意外,仅说了一句话:“判了无期还这样嚣张”。——这一切已被当日常委会议的现场情况、原始记录、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审理“毛远新案”时的相关情况定格在历史中。

  《光明日报》1979年7月17日刊载《人民的法律为何保护不了张志新同志》,作者马荣杰。该文说:“‘四人帮’在辽宁的那个死党下令判处张志新死刑,不许上诉,立即执行。”

  这段话,要请马荣杰先生明说究竟是谁“下令判处张志新死刑,不许上诉,立即执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马先生拿不出证据,无法自圆其说。

  《南方周末》1998年8月7日刊载《张志新案还有秘密》,作者朱建国根据1998年7月21日采访陈禹山的录音,在该文中说:“张志新……后来因为坚决不认罪,坚持认为不仅林彪、‘四人帮’有罪,而且‘毛主席也犯了左的错误’,于是在毛远新主持的辽宁省革委常委会上,由无期徒刑改为死刑。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这样嚣张,杀!……”

  这段话也为陈禹山所言,但与上述第五段话就有明显不同,这两句都不是真正的原话。再有,明明开的是辽宁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张志新案”,怎么又变成了辽宁省革委常委会了。况且,辽宁省革委常委会从未研究过张志新案,毛远新从未主持过辽宁省革委常委会研究过“张志新案”。就是1975年2月26日辽宁省委常委会研究“张志新案”的那一次会议,也是由黄欧东书记主持,毛远新作为副书记,根本“不够资格”主持这次会议。对于这样人命关天的重大责任问题,怎么能信口胡说呢!

  凤凰卫视“口述历史”栏目2008年2月采访任仲夷当年的秘书张岳琦,张岳琦谈到任仲夷1979年主持辽宁省委工作时克服阻力平反张志新案。张岳琦特别谈到杀张志新的是毛远新。凤凰卫视将张岳琦的原话打出字幕“后来毛远新批示说杀了算了。”

  这段话要请张岳琦先生说明,毛远新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批示说杀了算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毛远新从未批示过这样的话,张先生也拿不出证据,也无法自圆其说。

  “历史风云网”载《历史解密:张志新文革冤案是怎样平反的》一文,作者陈少京记下了陈禹山采访手记中的一段话:“3月9日,辽宁省委召开了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对张志新案件的复查汇报,这次会议确定,省委要做决定,发文,召开平反昭雪大会和追悼会,……在会上,任仲夷最后说,张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她最后死在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毛远新的屠刀之下。”

  任仲夷已去世,但任的话也是“欲加之罪”。

  那末,究竟谁该对“张志新案”负责呢?

  我们认为应该对“张志新案”负责的是一个组织系统(这里不涉及“张志新案”处理的对错问题):

  1、张志新1968年11月下放到辽宁盘锦“省五七干校”。12月张被同干校的女干部告发“现行”问题,被送到干校没有行动自由的“学习班”。此间张的“婚外情”问题被大字报揭发。此后张口头、书面发表了一系列的言论,被多次批判。1969年1月9日张写下遗书,被发现后严加监管。此后,张继续口头、书面多次发表“现行”言论,并多次被批判。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逮捕。

  2、1970年5月张志新被第一次判处死刑。这次死刑报到辽宁省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0年6月前),当时辽宁省的最高负责人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1970年8月24日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

  3、1974年至1975年初,沈阳大北监狱将张志新作为从严处理的典型(因张新的“现行”言行)上报至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又将张案上报至沈阳市法院,沈阳市法院建议改判张志新死刑上报至沈阳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沈阳市法院院长张铁汉在沈阳市委常委会上汇报了张志新案,沈阳市委常委会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市委副书记宋光代表市委签字确认,张案又上报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院长陈一光代表省高院签字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

  4、1975年2月26日辽宁省委常委会议研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张志新死刑的报告,黄欧东主持了会议。黄欧东当时是排列在曾绍山之后的辽宁省委书记。当时曾绍山因事未主持这次常委会议。这次省委常委会议共研究了省高院上报的十几个死刑判决建议,“张志新案”是其中之一。全体常委一致同意省高院改判张志新死刑的建议。最后是由主持人黄欧东代表省委常委签字确认同意辽宁省高院改判张志新死刑的建议。这次省委常委会议后,按照当时的“法律程序”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的名义将“张志新案”等死刑案一并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这里,必须说明,辽宁省委常委会议对省高院的死刑判决建议只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力,并无判死刑的权力。

  5、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复审,最后于1975年4月3日以江华院长的名义,核准了张志新的死刑。

  6、毛远新是当时辽宁省委的副书记,是省委常委之一,他参加了1975年2月26日的省委常委会议,也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公正的说,在当时参加会议的省委常委中,毛远新应在黄欧东之后承担责任。这是因为1973年底,八大军区司令员对调,李德生调任沈阳军区司令员,但不兼任辽宁省委的工作。1973年底辽宁到北京参加八大军区司令员对调会的是陈锡联、曾绍山、毛远新。会后,周恩来总理明确指出,在陈锡联调离后由曾绍山临时代辽宁省委第一书记,由毛远新临时主持辽宁省委的日常工作。周总理还说,这个事情要经过政治局讨论报毛主席批准后才能决定。但周总理的这个指示以后一直没有形成中央文件,因此当时辽宁省委的排序仍然是曾绍山代理第一书记,黄欧东其次,李伯秋第三,杨春圃第四,毛远新是副书记位居第五位。按照党内惯例,凡事以文件为准。所以1975年2月26日的省委常委会议,在曾绍山因事不在时,是由黄欧东主持。若黄欧东不在,则依次由李伯秋主持。所以在当时作为省委副书记的毛远新“距离”主持辽宁省委常委会还“差一大截”。但是,由于毛远新是周恩来总理口头指定临时负责辽宁省委日常工作的人,因此在参加辽宁省委会议的常委中,毛远新应在黄欧东之后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审理“毛远新案”时,张海妮律师曾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毛远新应对“张志新案”负“主要责任”,明确表示“张志新案”是“集体决定”,最后法庭改为毛远新应承担“重要责任”。我们认为张海妮律师所言,是有道理的。

关于张志新“被割断喉管问题”

  关于张志新在1975年4月4日执行死刑前被割断喉管的说法,是整个“张志新案”中最骇人听闻的情节,也是让无数善良的人们最为震惊、最为愤慨、最无法容忍、感情上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残酷行为。

  关于“张志新被割断喉管”,陈禹山们在1979年6月5日的《一份血写的报告》中没有明说:“第二天临刑前,张志新被秘密地带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一个办公室。接着来了几个人,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然后拉到全监狱犯人面前宣判。党的好女儿张志新脸不变色、昂首挺胸、怒目而视。”

  1979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中央乐团张志勤《姐姐,我为你诉说》文,文中诉说:“1975年4月4日姐姐被秘密加处死刑……。凌晨,姐姐被秘密带到一个办公室,来了四条大汉,把姐姐按倒在地,头下垫一块砖,惨绝人寰地割断了她的喉管……。”

  1979年6月13日,《光明日报》发表北京师范学院政治教育系教师、共产党员许俊基《伸张正义 维护法纪》文, 1979年6月24日,《光明日报》发表郭罗基《谁之罪》文, 1979年7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陈禹山《走向永生的足迹》文, 上述三篇文章均说张志新被割断了气管或喉管。

  1979年9月5日,《光明日报》发表《为真理而斗争——优秀共产党员张志新的英雄事迹》,该文编者按:“下面这个材料是根据张志新烈士狱中的难友和当时的管教人员提供的情况整理的,是对本报6月5日刊载的《一份血写的报告》一文的进一步补充……。”该文记述:“据管教人员回忆……接着,就把张志新押解到四大队二楼一间办公室割她的气管……,但是,张志新站了起来,仍然昂首挺胸……”。

  1998年8月7日《南方周末》发表朱建国《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文,该文根据1998年7月21日采访陈禹山的录音写道:“当年陈禹山在采访时发现,对行刑犯人割喉管这个超越法西斯的‘创举’,是辽宁公安局的一个法医根据当时辽宁当权人物的意旨而提出来的。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呼冤,就是要学习革命烈士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高呼‘毛主席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割喉管被设想出来。其时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毛泽东侄子)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该段文字的小标题为“张志新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

  关于“张志新被割断喉管”问题,以上引用了报纸上正式发表的七篇文章中的相关描写。

  首先,经过调查了解,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历史的事实是毛远新从未同意过“对行刑犯人割喉管”也从来没有任何人向毛远新请示过“对行刑犯人割喉管”。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审理“毛远新案”的过程中,所谓毛远新“同意”、“指使”、“批准”对张志新“割喉管”的事情,从未作为一个审讯的问题。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件事与毛远新无关。

  但是,张志新是否“被割断喉管”呢?

  1、以上引用的七篇文章中,张志勤文、许俊基文、郭罗基文、 陈禹山文四篇文章均明确说张志新被割断喉管”,使用的词均为“割断”。

  对此,我们反复找知情人进行了认真的了解。答复非常明确,所谓“割断张志新喉管”或“割断张志新气管”的说法都不是事实。事实是,当时为防止张志新呼喊反动口号,经沈阳市法院院长张铁汉的决定,在宣判死刑大会前,由沈阳市公安局卫生所的医生对张志新做了割破声带的手术。(经了解,此种手术,对其他死刑犯也曾做过)

  张志新从未被割断气管或喉管,实际上被《光明日报》自己发表的文章所证实。

  1979年9月5日《光明日报》发表《为真理而斗争—优秀共产党员张志新的英雄事迹》,该文编者按:“下面这个材料是根据张志新烈士狱中的难友和当时的管教人员提供的情况整理的,是对本报6月5日刊载的《一份血写的报告》一文的进一步的补充……”。该文记述:“据一位难友回忆,大会宣布把犯人押上来,张志新戴着手铐脚镣,身上绑着绳子,胸前湿了一大片,没有人押着,仍然昂首挺胸,迈着坚定的步伐”。——请注意,该难友没有看见张志新被割断了气管或喉管,也没有看见胸前的“血”湿了一大片。

  该文记述:“据管教人员回忆,……张志新跳下刑车,仍然昂首挺胸,一步一步庄重地向行刑地点走去。”“到了行刑地点,张志新仍然昂首挺胸,凝视远方,俨如冬梅傲雪,酷似秋菊凌霜……”。——请注意,管教人员也没看见张志新被割断了气管或喉管。

  其实,人们依靠常识,也可以判断出,一个被割断气管或喉管的人很快就会死亡,不可能参加宣判大会、上车押赴刑场、下车走到行刑地点。
  2、陈禹山在《走向永生的足迹》一文中说:“1975年4月4日枪杀她之前,她被按倒在地上割断了气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舌头”。请问,“割断了气管”如何“呼喊”?

  3、以上引用的第一、二篇文章中共有三处使用“秘密”的描写。一处说张志新“被秘密加处死刑”,另外两处说“张志新被秘密地带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一个办公室”,在那里“割断了她的喉管”。

  张志新被“加处死刑”,经层层法院报批,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监狱全体犯人大会宣判,经大布告张贴,何来“秘密 ”。

  “张志新被割断喉管”,又有“意旨”,又有“同意”,何须“秘密”?

  “张志新被割断喉管”,“拉到全监狱犯人面前宣判”,何来“秘密”?

  但陈禹山们为什么非要“秘密”呢?因为这个假话说的太大了。陈禹山们要留退路。如果有人坚决不相信,“张志新被割断喉管”,一定要找出“执行人”、“证明人”,对不起,因为是“秘密”执行的,所以找不到人。如果有人要将这个“罪恶”落到实处,也一定要找出“执行人”、“证明人”,还是对不起,因为是“秘密”执行的,所以还是找不到人。

  写到这里,1979年有关“张志新案”的一个情况是不能遗忘的。

  1979年,从6月5日《光明日报》发表陈禹山的《一份血写的报告》开始到9月12日《光明日报》发表《论张志新这个典型的时代意义》止,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以《光明日报》为中心的许多报刊将“张志新案”的宣传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无数善良的人们,热血沸腾,群情激昂,强烈要求追查严惩割断张志新喉管的凶手。直至发出了“‘谁之罪’的全民天问”。在一切进行的“如火如荼”时,突然之间“张志新案”的宣传停止了。这是为什么?难道怕否定“毛泽东时代”,怕否定毛泽东本人吗?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一直延续至今的“非毛化运动”何时停止过,连“毛泽东饿死了三千万人”这样的天大谣言都敢造,而且至今还未停止,怎么可能是怕否定“毛泽东时代”,怕否定毛泽东本人呢?这样就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张志新案”的“故事”宣传得太离奇了,群众要求追查严惩割断张志新喉管、杀害张志新的凶手这个要求其势汹汹,已经无法落实,无法交代了。所以只能“奉命”停止了。但是,无数善良的人们的正当要求怎么回答呢?于是,就有了1979年9月12日《光明日报》发表的《论张志新这个典型的时代意义》文。该文说:“杀害张志新的刽子手当然是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像张志新这样的冤案,我们一般的不主张追究凶手、追查个人责任。因为文化大革命中制造了那么多的冤案的罪责不应当由那些有关的人来负。而应当由林彪‘四人帮’和他们制造的现代迷信来负”。——然而,这样的解释能令人信服吗?
  “文化大革命”后,除“两案”(“林彪案”、“王张江姚案”)外,法院还判决了很多“造反派”、“三种人”。所以“张志新案”的“有关”责任人未被处理,不是“不主张追究凶手,追查个人责任”,而是找不到割断张志新喉管的责任人。而找不到责任人,又是因为没有“割断张志新喉管”这件事。

  如果陈禹山们坚持说“张志新被割断喉管”确有其事,那就请陈禹山们将“割断张志新喉管”的相关人员,包括“提议人”、“请示人”、“批准人”、“执行人”、“证明人”等全部揭露出来。同时包括那三十多例被割喉管人的相关情况也全部揭露出来。

  中国有句老话:谎话说不圆,行家们的经验之谈是谎话的内容越丰富,细节越多,漏洞、自身矛盾也越多。

  然而,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将割破声带的手术有意歪曲,编造成耸人听闻的血淋淋的“割断喉管”,连同本文上述凭空编造“杀了算了”,并将这两个责任栽赃陷害大造舆论,强加在毛远新的头上。而毛远新又是毛泽民烈士的儿子,毛泽东抚育长大的亲侄儿。连毛主席的亲人,连毛主席本人都敢诬陷,在中国谁不在他们诬陷的恐怖之中!?

张志新刑前是否被逼疯

  1998年8月7日,《南方周末》发表朱建国《张志新案还有秘密》一文。朱建国根据1998年7月21日采访陈禹山的录音在该文中说:“张志新开始和其他犯人合关在可以有地铺睡觉的普通牢房里,后来因为坚决不认罪……,于是被改押在只能一人坐的‘小号’里。经过多日的‘小号折磨’,张终被逼疯……在床上大小便。”(请注意,“只能一人坐的‘小号’里”怎么能“在床上大小便”)。该段的小标题为“张志新刑前已被逼疯。”

  然而,同是这个陈禹山在1979年6月5日发表的《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写道:“1975年4月3日,张志新被加处死刑,立即执行,……。这天下午6时,办案人员到监狱向张志新宣读死刑判决书。张志新镇静如常。……我的观点不变!’第二天临刑前,张志新被秘密地带到监狱管理人员的办公室……,然后拉到全监狱犯人面前宣判。党的好女儿张志新脸不变色、昂首挺胸、怒目而视…… ”。

  还是这个陈禹山,在1979年7月11日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走向永生的足迹》中说:“临刑前,在沈阳东陵区大洼刑场上,她昂首挺胸、怒目苍天、视死如归、稳步向前……”。

  所以,陈禹山们又说张志新没有疯,而且是昂首挺胸、视死如归。

  陈禹山们一会儿说张志新疯了,一会儿又说张志新没有疯。这是怎么回事?

  关于张志新死刑前的精神状态,据知情者说,张志新得知她将被判死刑,曾写了一个条,大意是:“我是生活上的大流氓、政治上的娼妓,请求痛改前非,争取从宽处理”。张志新的要求报到某某(暂不点名)处,某某说,省委常委已经研究过了,变不了。

写给几位作者

  文章写到这里,我想对本文引用的几篇文章的作者张志勤、许俊基、郭罗基、朱建国、张岳琦、陈少京等说几句心里话。我估计,各位很可能并不真正掌握“张志新案”的真实情况,可能不自觉的成为了“传声筒”,将不是事实的内容写在了你们的文章中,或说在“专栏”的节目中。各位很可能也是“受骗者”,像我自己过去一样,。我在文章中请各位回答的问题,估计各位很难回答。我的目的在于说明真相,揭露骗局,并不想为难各位,请理解。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追求真、善、美的,如果各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自觉的成为了被利用的对象,本人建议各位坚决地与陈禹山们划清界限,回到实事求是的立场上来。本人向各位致礼!

写在结尾的话

  我们在调查了解“张志新案”的过程中,翻看查阅了大量的文字资料,其中包含有大量的牵扯到毛远新的议论、说法和传言。深切地感到高调“宣传张志新案”的主要政治目标并不是林彪、“王张江姚”,也不是当时年仅三十多岁深得毛泽东喜爱和信任的侄子毛远新,而是通过林彪、“王张江姚”和毛远新的“传递”,将目标最终锁定在“毛泽东时代”和毛泽东本人的身上。而这一切都是在不言之中的。当然,暗示也是明显的。比如“谁之罪的全民天问”,比如“一定要谴责、惩罚真正的历史罪人”,比如朱建国的《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的文字“……割断喉管’被设想出来。其时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毛泽东的侄子)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

  近年来有关“张志新案”的真相已有一些披露,比如张志新与原在东北的某高级领导干部的特殊关系,比如张志新一些言论的来源,比如张志新的婚姻状况,比如张志新多次恶毒攻击毛主席是自我毁灭的说法,比如张志新在狱中的表现……等等。在辽宁,在沈阳还有很多人了解张志新,也了解“张志新案”。总之,历史的真相是不可能永远被遮蔽的。

  客观的说,“张志新案”在那个年代(1969——1975)是一个正常处理的案件,然而到了1979年却被别有用心的人 挖掘了出来,歪曲、篡改、编造,改写成否定“毛泽东时代”,否定“毛泽东”的“阴谋史学”故事。“张志新案”成为了他们抹黑毛泽东时代的工具。

  近几年来,我参与揭穿的“阴谋史学”故事至少有两件。一件是所谓“田家英死亡真相”的故事。该故事编造、暗示田家英是被毛泽东派人秘密杀掉的,根本不是自杀。黄纪苏  2006年在香港《凤凰周刊》上写文章揭穿了这个谎言,并创造了“阴谋史学”这个概念。第二件是所谓“邓颖超日记”。编造者们凭空编造所谓“邓颖超日记”,其内容是用编造的故事诋毁毛泽东,编造毛泽东和周恩来之间的矛盾。

  三十年来,“阴谋史学”大行其道,单单针对毛泽东的“阴谋史学”故事,就已经从建国后扩展到了建国前,几乎涵盖所有的历史时期。当然,“阴谋史学”的故事主要集中在“反右”、“大跃进”、“庐山会议”、“文化大革命”等关键问题上。多少伪造的历史、歪曲的历史却以真实历史的面目出现,欺骗了很多的人。

  我深信,今天“非议”毛泽东的绝大多数人是被恶意编造和歪曲的历史所误导、所欺骗的,只有极少数人是因为偏见,自觉的“非议”毛泽东的。

  我强烈的感觉到。在“阴谋史学”的故事背后,是尖锐的阶级对立。是立场、感情、世界观、人生观的尖锐对立。

  我坚信:

  历史在前行,历史的真相终归会大白于天下的。

  对历史真相的深入发掘和思考,将有利于中国的今天和明天。

  一个新的历史时代的到来是不可阻挡的!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0668-2886677QQ:75281068|大茂微博|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大茂名网 ( 粤ICP备18149867号 )茂名市大茂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GMT+8, 2025-7-19 08:40 , Processed in 0.093823 second(s), 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