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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身份证10年前被母亲借他人结婚致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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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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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身份证10年前被母亲借他人结婚致不能结婚

    李菲与男友前去登记结婚,却被告知已经与他人结婚,男友愤然离去,一头雾水的李菲一纸诉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主张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

李菲如今已是32岁,但仍然单身一人。前不久,在一次相亲大会上相中了白马王子,经过两个月的热恋,两人决定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不曾想,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输入李菲的身份证号后告诉李菲,她十年前已经和一位叫王兴的先生登记结婚了。男友的脸瞬间变黑,愤然离场。民政局工作人员好心提醒,是不是曾经把身份证借给别人登记过?李菲仔细想了想,身份证只有家里人能拿到,于是回家问了母亲。



母亲一听,眼睛就急红了,连说自己一时心善做了错事,害了女儿。原来与王兴结婚的人是李蕾,李蕾是母亲好友的女儿。当年,李蕾未婚先孕,又苦于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无法进行结婚登记,李蕾的母亲便向好姐妹李菲的母亲哭诉,李菲的母亲从小看着李蕾长大,想着自己的女儿结婚也不知道要啥时候,就先借给她登记吧。结果就酿出了今天民政局这尴尬的一幕。
于是,李菲前往民政局询问能不能撤销这个婚姻登记。民政局表示,像这种婚姻登记错误的,民政局无法进行处理,建议李菲到法院起诉。法院行政庭受理了该案,经审理认为,登记确实存在错误,依法撤销了李菲与王兴的婚姻登记。
李菲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找到男友,解释了事情的经过,男友对自己当时不问青红皂白就转身离开的做法也很愧疚,向李菲道歉,两人又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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