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灵自在·青霞 于 2013-11-8 14:59 编辑
其实我仔细回想儿时的记忆,似乎也从来没有喜欢过狗。
小时家里养过好几只猫,最后一只小猫因为吃了中毒的老鼠,撑了一天多,在我一个放学后的下午,死掉了。现在似乎都能回忆起小猫死的位置,及我们当时难过的心情,好像好几天都缓不过来。从那以后,我们再也不敢养猫了,伤不起。 到石家庄后,嫂子不知道从哪里收留了一只猫,她认为“来猫去狗”是一件很吉利的事情。但不知怎么,我从心里排斥它。在一个大年夜的晚上,那只丑猫两只眼睛狠狠地瞪着我,似乎在与我对话一般,令我毛骨悚然,跟嫂子说:赶紧把这只猫赶走!从那以后,家里再也没养过猫。 而狗似乎一直被家人当作牲畜一般,养大了,下了小狗,或者送人,或者杀了吃肉,如此简单地循环着。只是有一年回家,下了车走回家,离家还有一段距离时,我家的力力不知怎么发现了我,很快就窜回家。在家门前的胡同里,上窜下跳地欢叫。吵的爸爸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出来看,才知是他的女儿回来了。我当即奇怪的很,我上次离家时,力力还小呢,怎么这么久了,它难道还记得我吗?那时,心里觉得既有趣又温暖。
但在我的心里,始终认为,牲畜就是牲畜,说不定什么时候翻脸。所以,我从不接近任何一条狗。有了湾湾以后,也坚决不让湾湾去逗狗。有时,看到小区里的人牵着狗,我会老远提醒湾湾离狗远点。偶尔会有狗的主人见他的狗与湾湾撒欢,会讪讪地和我说:没事!它不咬人。它喜欢你,跟你玩呢。但我仍然会冷冰着脸大声告诉湾湾:离狗远点!丝毫不给狗主人面子。 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渐渐读了一些狗与人的故事,看了一些狗的图片,包括有些“狗的智力相当于三岁的孩子”的说法,开始有一点好奇。 在洱海边,那个午后非常的温暖。我泡上一杯咖啡,闭上眼睛,坐在海边的躺椅上听自己喜欢的歌曲。 也没注意那只金毛什么时候来的,肥肥的,在我身边晃来晃去。主人就是经营海边摊点的主人,见他一次又一次将手中装了石子的矿泉水瓶子扔向海里,而金毛每次都不厌其烦地游到海里把瓶子叼回来。
我渐渐被这个游戏吸引。不禁责怪主人:让它歇歇吧,别游了,把它累坏了。主人回答:不行,它太胖了,要锻炼才行。我这才明白了主人的用意。 我正惬意地脱了鞋和袜子晒太阳呢,发现这金毛每次从海里出来,都跑到我身边抖水,一抖便抖我一身水珠。我跟主人说:你让它走远点!别在我身边抖水。但每次上来,明明主人在一边叫它,可它偏偏跑到我身边来。站定——一抖,又抖了我一身!主人笑说:它故意的。它喜欢你。 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这狗真是故意的!那么大的海滩,它偏偏每次都跑到我的身边来。每次抖完水听见我的尖叫,它却又表现的那么淡定。我想起了狗的智商相当于三岁孩子的说法,就感觉太好玩了。
后来主人不练它了,它就跑到我的脚下乖乖地卧下,我故意用脱了鞋的脚丫子踹它:走,离我远点!结果发现,它贱贱的,肥肥的屁股动都不动。那只金毛有双孩子一般无辜而单纯的眼睛,温和而从容。于是,我来了兴致,拿出家里带来的还没打开包装的饼干,根本不在乎主人“别给它吃了,它太胖了”的提醒,我吃一块,它吃一块。
那真是一个惬意、明媚的午后,长这么大,我第一次与一只陌生的狗如此亲近,第一次完全放下了对一个动物的戒备,真的就像对待一个朋友。而且我也明确感觉到了它对我的好感。于是,我离开云南这么久了,还总是没来由地想起洱海的那个午后,洱海边的那只肥肥的金毛。 原来我一直都不能理解当年红极一时的马俊仁最终放弃了长跑教练的职业,而去养一堆藏獒,而且养得像模像样。他说:养狗好,狗比人好打交道。 或许真的如此吧,人类太聪明,因为聪明,所以复杂。而狗就简单多了。接近不需要那么多铺垫,离开也无需道别。我对于它,离开就是离开了,可以不再相见。而它对于我,则变成了一种回味,一份云南记忆的点缀。 牵挂的是人心,累的也是。 我想,等我老了,简单得不想与人交流的时候,我也养一只金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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