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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腾飞 于 2014-3-15 15:20 编辑
去年在高州谢鸡铺面村委会良村有一村民,因小事故意拉了一车黄泥堵塞村路,令村民出入非常困难。详见,http://www.mmstw.com/news/bencandy-htm-fid-50-id-25768.html。几经周折,去年年底,该镇相关领导带领工作人员把黄泥搬开了。 今年初,该村村路再次被之前同一户人,用水泥桩,铁线。。。。。。围堵,造成村民出入更加不便。据村民反映,该堵路的村民已在村的另外一个地方建了新楼。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法》。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好多村民意见很大。但好多村民敢怒不敢言,反映给村委会。回复说管不了,要找镇政府。有村民又注电该镇相关部门,但对方一直以很忙,没空处理。试问,村,镇相关领导,是怎样为民办事的。到底国家还有没有法可依????新农村,新面貌,新建设。是这样的吗?村,镇里相关领导,是否把老百姓反映的事记在心头?事情本来就很小。主要,村,镇相关领导以相关法律法规来秉公办理。相信事情不会一次又一次的发生。还村民的一个畅通的出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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