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损坏快件,收件人曾要求当面验收,快递员竟拒绝!
随着网络购物的升温,快递也逐渐成为许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消费者都曾遇到过快递被损坏、丢失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收件人要求当面验收,快递员当场拒绝!
信宜市爆料话7月13日他从信宜申通寄一个快递下茂名,14日茂名申通快递派发快递的时候,收件人要求验货再签收,申通快递员当场拒绝要求。百般无奈,最后收件人签完名拆开快递包装结果产品已经遭到损坏。随之,他马上打电话过申通快递公司,申通快递公司竟然只答应赔偿运费的三倍!
律师建议: 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到快递公司索赔,如果是快递公司故意造成的损毁,快递没有报价的情况下,要依据物品实际金额赔偿。消费者办理贷款业务,需要先到银行申请补办,如果是由于快递公司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丢失,银行可以向快递公司索赔。消费者在邮寄手机时并没有保价,所以快递公司只愿意承担三倍邮费即45元的赔偿。但如果消费者邮寄手机时,快递公司的营业场所内并没有提醒消费者邮寄物品应保价的告示,而且工作人员也没有提醒消费者保价事宜,那么快递公司提供的服务有瑕疵,不能完全免责。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好暴力的快递小哥 是要整治整治才行 现在快递好暴力 要整治 好黄好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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