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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温某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须向死者父母赔偿死亡补偿费等共计8万余元。
晶报讯(记者 谢敏 通讯员 张建国)近日,一对60岁左右的丧女夫妇在龙岗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终于拿到了被拖欠十年的赔偿款。
2003年3月某晚,在南澳街道水头村路口,吃完宵夜的温某驾驶摩托车搭载同伴杨某和陈某回家。因车速过快发生车祸,导致温某与杨某受伤,不满20岁的女孩陈某不幸死亡。
因无驾驶资格且酒后驾驶机动车,温某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须向死者父母赔偿死亡补偿费等共计8万余元。由于温某当时尚在服刑期间,且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年届半百的陈某某夫妇痛失爱女却无法获赔,从此踏上了漫漫索赔路。
2013年,经过多方调查,龙岗法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温某在刑满出狱后外出打工一直没有回家,但在当地村委有一笔分红款。为此,法官立即前往该村委进行调查,但该村委负责人对本案的执行工作有一定的抵触情绪。法官经过仔细了解,发现该负责人是温某的哥哥,而且温某亲属认为温某在事故中并非为营利而是朋友之间普通搭载行为,温某还为此承担了刑事责任,因此认为温某也很“冤枉”,对于本案的执行也产生了抵触。了解情况后,法官将相关的判决理由向温某的家属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并讲述了陈某某夫妇十年来的种种痛苦与艰难。
最终,该负责人表示愿意协助将该批分红款划付至法院,同时愿意以被执行人兄长的名义与死者父母协商赔偿事宜。法官立刻联系陈某某夫妇,并协助双方进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除了全部分红款1.2万元,温某哥哥另外垫付2万元,这宗历时十年的执行案件终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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