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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信宜丁堡镇大沙村一村民买到10吨疑是“流嘢”水泥,获赔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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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5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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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快到碗里来 于 2014-8-5 10:09 编辑

   近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自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受群众咨询1120余人次,受理消费申诉30宗、举报14宗、投诉6宗、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3万元。其中,家用电器产品投诉成为最大热点。


  从统计结果看,家用电器产品投诉成为最大热点,主要问题在于商家不履行三包规定的退、换货和维修服务,空调、电冰箱及小家电等申诉案值1.3万元;其次是通讯产品申诉居高不下,涉及售后服务,套餐服务等收费不合理;三是涉及群众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申诉案件突出,案值达4万元。



  案例一:今年2月和3月,丁堡镇大沙村一位村民郭生分两次在丁堡镇一家水泥经销商处购买了共约10吨宏X牌水泥,用来兴建楼房。但在建造房屋地梁时发现水泥使用后松散不够凝固,该村民多次找水泥经销商要求赔偿未果,便向工商部门投诉。城南工商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到双方无法协调怕焦点是水泥不够凝固的原因,对是否是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是施工技术环节出错两方面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经过该所工作人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经销商愿意向消费者郭某提供人民币3万元作为修建房屋的经济补助。



  案例二:3月22日,消费者雷某在市某滚轴溜冰,期间不慎摔倒,无名指被场内不锈钢接口的扶手割断。雷某与该溜冰场老板协商未果下,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溜冰场赔偿损失,东镇工商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规定,认定经营场地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对消费者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经多次调解,最终成为消费者挽回医疗费和误工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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