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登陆,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用户注册
x
广东研究“水十条”落实方案
广州日报讯(记者杜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其中提出了2020年和2030年两个阶段性目标。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提出,到2020年包括珠江在内的七大重点流域III类以上的水质要达到7成以上,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V类水)。实际上,这一目标与广东已经出台的《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基本一致,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正在进行研究,将会出台广东的具体实施方案。
广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水十条”中的目标与广东已经出台的《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基本一致,不过南粤水更清计划的目标是2020年的,“水十条”提出了2030年的目标,“我们正在对‘水十条’进行研究,会根据广东的具体情况再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
记者对比发现,在《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中,要求至2020年底,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90%以上的省控断面水质按环境功能达标,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80%以上,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广州珠江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Ⅲ类。到2020年底,完成流经城市的河涌和流经县城的主要河涌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不黑不臭。
<p >实际上,“水十条”中说的“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就是通常说的劣V类水质;而劣V类水质与黑臭水体并不完全是同一概念。“黑臭”指标主要为感官指标,包括透明度和溶解氧2项。当水体中透明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