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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省政府最近公布了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茂名市获评优秀档次。据悉,这是根据省政府去年11月公布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而进行综合考核所得出的结果,全省共有10个市(区)获评优秀,12个市被评为合格。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茂名市区空气质量AQI平均值为60,达标率为88%,其中“优”的天数为185天,“良”的天数为134天,“轻度污染”的天数为39天,“中度污染”的天数为4天,“重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各项指标年均浓度为二氧化硫20g/m3、二氧化氮19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58g/m3、一氧化碳1.1mg/m3、细颗粒物(PM2.5)39g/m3,臭氧年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79g/m3,全面完成了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据市环保局介绍,近年来,为了实现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市政府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制订并印发实施《茂名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等一系列文件。同时,我市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全面淘汰禁燃区的高污染燃料小锅炉,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狠抓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整治,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一系列全方位的治理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14年我市已完成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13万吨,淘汰落后造纸产能4.42万吨,淘汰落后制革产能45万标张,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426辆,完成年度任务的157.6%。此外,我市环保、发改、经信、财政、公安、交通、住建、城管、质监、气象、农业等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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