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茂名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74|回复: 0

[【关注】] 广东拟定公共机构夏季室内空调不得低于26℃

[复制链接]

902

主题

2805

帖子

5597

积分

紫钻会员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积分
5597
发表于 2015-8-2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陆,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用户注册

x
       日前,广东省法制办官网挂出了《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送审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截至9月25日。
       送审稿指出,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省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本省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都适用于本法。
       送审稿提出,公共机构应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
       节能措施方面,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提倡办公场所3楼以下不使用乘客电梯,高层电梯分段运行,短距离上下楼不乘坐电梯。
       送审稿提出,公共机构应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加强内部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合理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健全完善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系统。
       在公务用车节能管理方面,送审稿提出,要按照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新能源车辆,按规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老旧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公务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油耗,实行单车油耗核算。
       此外,送审稿还强调,公共机构对单位用能状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布,对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应当及时制止。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新快报)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0668-2886677QQ:75281068|大茂微博|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大茂名网 ( 粤ICP备18149867号 )茂名市大茂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GMT+8, 2025-6-24 08:32 , Processed in 0.128551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