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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扛枪打猎误把村民当猎物射伤 过失伤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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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3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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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融水讯 持祖传火药枪打猎,怎料误将村民当成了等待已久的猎物,错伤他人重伤致残。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村民何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及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5年11月14日晚,53岁的何某吃过晚饭,扛起家中祖传的火药枪,来到融水县怀宝镇东水村“断崖沟”打猎。蹲守到晚上8时,何用手电筒照射前方,发现20米外有一对反射亮点,误认是猎物的眼睛在反光,遂拿起枪朝亮光射击。不料,他照射到的并不是猎物,而是村民潘某。枪击导致潘某头部、面部、颈部、手部等身体部位受伤。
  事发后,何某立即用手机通知村民一起将潘某送至柳州市工人医院抢救,其间何某支付了潘某的住院治疗费用。但因潘某左眼受伤太重,最终导致失明,经法医鉴定潘某伤残程度为重伤二级。
  融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非法持枪,在狩猎时因疏忽大意开枪射击,过失伤人,导致潘某重伤致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但考虑到何某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赔偿潘某部分经济损失,根据何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过表现,依法予其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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