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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陆丰毒品系列案一号“毒枭”被判死
中国冰毒第一村村支书蔡东家(资料图)
三名关键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记者昨日从佛山中院了解到,在中央禁毒委一号专案“陆丰毒品系列案”中被列为一号“毒枭”的博社村原村支书蔡东家,近日一审被判处死刑,而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则被判处死缓。据了解,三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三被告制贩冰毒510千克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清明节前后,蔡东家、蔡广创、蔡昭桂和蔡秋弟(另案处理),在蔡东家位于博社村的家中二楼客厅密谋制造毒品冰毒。由蔡东家、蔡广创出资,蔡东家负责提供制毒原料麻黄素,蔡广创负责制毒的具体事宜,蔡昭桂和蔡秋弟为“制毒师傅”。
随后,蔡东家以195万元/桶的价格(每桶25千克)向林凯永(另案处理)购买制毒原料麻黄素18桶。蔡东家将其中6桶麻黄素交给蔡广创、蔡昭桂以及蔡秋弟制造毒品,另外12桶则以每桶20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后来蔡广创、蔡昭桂及蔡秋弟利用那6桶麻黄素在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内制造出冰毒约90千克。
2011年6月,蔡东家、蔡广创等人再次密谋制造冰毒,蔡东家以每桶185万元的价格向林凯永购买5桶麻黄素,交由蔡广创找人将麻黄素制成冰毒,蔡广创将上述麻黄素交给蔡炳贵(已死亡)在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制造出冰毒约90千克。
此外,在2011年春节前后,蔡昭桂伙同蔡秋弟、蔡钦锐(另案处理)等人共同出资,由蔡钦锐以780万元购得100千克麻黄素,三人共同在后山一房子内制出冰毒60千克,蔡昭桂从中获利400多万元。
法院最终认定,蔡东家制贩冰毒180千克,蔡广创制贩冰毒180千克,蔡昭桂制贩冰毒150千克。
除了制贩毒外,佛山中院一审还认定,2013年12月12日,蔡东家为“捞出”制贩毒品氯胺酮被惠州警方抓获的蔡良伙(另案处理),带蔡楚列、张亚平(均已判刑)等人,先后两次携带巨款、洋酒等到惠州市联系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到惠州市后,蔡楚列通过许广鹏(已判刑)多次找惠州市公安局缉毒大队的民警了解蔡良伙的详细案情。蔡东家还通过钟永锐(已判刑)介绍,认识了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分局和仲恺分局的民警,并向其提出不惜花钱“救出”蔡良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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