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茂名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81|回复: 0

深圳城管今起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 将用最严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6-2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陆,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用户注册

x
【有啥说啥-渭南论坛】

深圳城管今起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 将用最严标准

深圳城管今起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 将用最严标准

深圳城管今起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
“四个最严”清理三无食品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校园周边往往是流动摊贩活跃地段,这些摊贩向学生售卖“三无”食品,轻则影响健康,重则直接造成身体伤害;并且,他们的存在还会影响市容环境。深圳市城管部门今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以“四个最严”的要求对这些流动摊贩进行严查、重罚,不仅要“零容忍”而且将“常态化”,彻底消除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摆卖现象。
1
流动摊贩最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由于学生消费群体具有流量集中、不具备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防范能力的特点,一些流动商贩往往喜欢在校园周边兜售不合格食品、用品。学生因食用这些摊档的快餐、零食等发生腹泻、中毒的现象时有发生。
据整治行动相关负责人介绍,流动食品摊贩加工设施简陋,环境脏、乱、差。大部分摊位均没有防尘、防蟑、防蝇设施,给食源性疾病传播创造了条件。厨余垃圾的随意丢弃,严重破坏市容市貌。而且,流动食品摊贩大多无证无照,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绝大部分无健康证和卫生证,也未进行过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安全隐患极大。
另一个安全隐患就是,流动食品摊贩食材原料来源不明。摊贩为了降低原材料成本,进货渠道不正规、原料质量无保证,甚至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用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而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于流动性摊贩没有稳定经营场所、没有登记备案,维权极为困难。
因此,城管部门必须采取措施加大对于流动摊贩的打击力度,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
流动摊贩影响校园周边交通安全
除了食品安全问题、环境卫生问题,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还给校园周边的交通增加了压力,产生交通安全隐患。
每逢上学、放学时间,由于接送孩子的家长众多,学校周边的交通压力最大。不仅机动车道车多拥挤,便道上也挤满了人。而流动摊贩也往往在人流最多的时候进行摆卖,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人流、车流的顺畅通行,甚至造成行人步入机动车道,带来交通隐患。
市民刘先生表示,他从小就教育孩子不去路边小摊那里买零食吃,因此在食品安全方面,家长还算是能控制的;但是摆摊造成的交通隐患,实在是不好防。尽管学校离家不过几百米,孩子也已经四年级了,但他还是坚持让家人每天接送,因为“最担心的就是交通安全问题”。
3
食品摊贩无卫生许可证最高罚3万元
多年来,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层出不穷、屡打不绝。流动摊贩不仅影响学校周边的市容环境,还向学生售卖“三无”食品,严重影响中、小学生身体健康。而遇上行政执法人员,流动摊贩则上演“猫和老鼠”的游戏,每每在集中整治之后不久,校园周边流动摊贩问题又回潮。城管人员走了,流动摊贩迅速归来,校园周边马上恢复繁忙景象。与此同时,部分市民认为流动摊贩大多属于弱势群体,城管打击流动摊贩有些独断、片面,实则不然,整治流动摊贩有法可依,且执法必严。
2015年10月起施行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也就是说,食品摊贩在幼儿园、中小学周边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在深圳,城管部门有权依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流动摊贩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即使没有违法所得,最高也可处以高达3万元的罚款。
4
用“四个最严”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
深圳城管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推行龙岗街道执法队创建的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协同共治”长效机制。
第一,与学校密切配合,形成校内外共治联动机制。城管部门与食安、教育部门建立联动,动员各学校组织力量,走出校门。按照责任划分,学校的安全责任在校园内部,校园周边安全责任属于属地责任,由学校的值日老师、安保人员以及家长义工组成市容监督员队伍,负责教育学生和劝阻流动摊贩,对校园周边进行巡查,发现问题上报信息,街道执法部门对市容监督员给予支持。
第二,划定禁止摆卖区域。参照“严管街”的做法,在各学校周边用黄线划定禁止摆卖区域,并标示“严管区域禁止摆卖”字样。街道执法队牵头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安办、社区城管分队等部门,带领市容监督员严厉查处禁止摆卖区域内的流动摊档,协助市容监督员树立威信。同时让市容监督员了解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为街道与社会力量共同治理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打下基础。
第三,发展数字城管,建立“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微信群。街道分管领导、执法队、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城管分队负责人以及学校安全分管领导、家长义工等一起入群讨论、集思广益,同时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动态进行及时的监控和整治。
与此同时,市城管局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整治纳入下属单位市容环境综合考核中,一旦发现,将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广大市民也可以关注深圳城管官方微信公众号“美丽深圳”,通过“爆料平台”进行举报,共同消除校园周边流动摊贩乱摆卖问题。 (陈龙辉)
相关法规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规划,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确定经营时段。划定的区域应当符合城市或者乡镇规划的要求。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深圳市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摆摊的物品或者实施违法摆卖行为的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深圳晚报)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0668-2886677QQ:75281068|大茂微博|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大茂名网 ( 粤ICP备18149867号 )茂名市大茂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GMT+8, 2025-5-18 05:31 , Processed in 0.086022 second(s), 1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