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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清远阳山取缔三轮摩托载客
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翻落路边水沟,司机逃逸。日前,阳山警方发布通告,悬赏千元征集线索。
据警方通报,2016年7月6日11时15分,阳山县黄花公路(小江黄牛滩至阳城镇花溪)龙崖峡路段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翻落路边水沟,造成车上乘坐人员受伤,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逃逸的交通事故。为快速侦破该逃逸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阳山县公安局决定对“7·6”三轮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案悬赏征集线索。凡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线索,且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将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对隐瞒包庇逃逸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经了解,四名成年妇女及两名小孩,在阳山县城连江大桥城南桥头红绿灯旁以20元价格乘坐肇事车辆前往小江镇冷水滩,行驶至黄花公路龙崖峡路段一上坡处时,由于车辆动力不够,车辆向后滑行倒冲落路边水沟,事故中造成一成人乘客腿骨折,三轮摩托车司机自行脱险后逃逸。
根据警方消息,此前另一起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侧翻,导致乘客身亡的嫌疑人已投案自首。警方透露,3月4日上午10时许,薛某妹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从阳山县东山往杜步方向行驶至东山路口路段时,车辆发生侧翻,造成乘车人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案件中,薛某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多次督促肇事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但在巨大赔偿金额的压力下,薛某妹一直推搪在筹备赔偿资金,迟迟不到交警部门处理该起交通事故。后来,薛某妹终于在7月3日14时30分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现县公安部门已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薛某妹进行刑事拘留,案件的侦查仍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
7月7日开始,阳山正式开展对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专项整治,阳山县公安局组织交警、巡警、治安等警种,联合交通、市政、工商、质监等部门统一行动,要求县城范围内所有违章载客的三轮摩托车不得载客,并在半个月内自行拆除加装的棚架恢复原样,凡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远阳山取缔三轮摩托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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