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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食品营养不达标要重罚 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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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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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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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婴幼儿食品营养不达标要重罚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涉案的婴幼儿、孕产妇食品中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将从重处罚。昨日,记者从广东省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制定了《广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七种情形违法行为将从重处罚
省食药监局表示,征求意见稿所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所享有的自主决定权。
据介绍,违法行为已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明知故犯的;涉案产品涉及特殊管理药品、急救药品、注射剂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涉及植入性、介入性等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的;涉案的婴幼儿、孕产妇食品中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当事人被行政执法部门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后,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又因相同或类似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其中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年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累计受到三次处罚的或者一年内所生产经营食品出现两次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且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当事人对举报人、投诉人、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等情形都将进行从重处罚。
但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属初次违法,无主观恶意且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且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新旧产品标准执行过渡期内的;当事人主动赔偿因受害人因违法产品而遭受的损失的等情形则可依法进行从轻行政处罚。
从重处罚标准在中限以上、上限以下
征求意见稿表示,罚款数额按照该标准确定:从重处罚为法定处罚幅度中限以上(不含中限)、上限以下,一般处罚为法定处罚幅度的中限,从轻处罚为法定处罚幅度中限以下(不含中限)、下限以上,减轻处罚为法定处罚幅度下限以下(不含下限)。但如果同时具有从重处罚情形两种以上的,应当按罚款数额上限顶格处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裁量理由。
例如,按照广东食品安全条例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尚未构成犯罪的,若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违法行为是存在主观故意,且明知故犯,则可认定为从重处罚,处罚则在8万元(中限)以上,10万元以下。如果该企业配合管理部门有立功表现,那么则可从轻处罚,则处罚为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如果,该企业不仅违法,还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且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则直接按照顶格处理,即处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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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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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我好崇拜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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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能送我几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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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都不想,就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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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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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分走人呵呵,楼下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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