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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构建和谐社会,新时期广东精神: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于2013年1月27日早上10点,在茂名高水路至茂阳路西南方向发生了打架事件,此事因抢占土地关系。
回顾:
茂名爱群村有一块地1995年-2003年租给黄竹坑村挖煤塘使用,合约过期后前任村委主任李某赢,在任期间一直想霸占那块地,可计划一直无法实现。2013年李某赢亲人当上村委主任,令到李某赢喜出望外,多年累积计划可望由自己亲人来实现。
事件回放:
2013年8点茂名黄竹坑村村民用金钱请来钩机进行强制挖两村村民土地,此举动被茂名爱群村某村民发现,村民回村通知村干部、村民,约10点30分茂名爱群村干部、村民赶到现场要求立即停止,但停止挖土地,黄竹坑村民不服气,因此两村发生剧烈争吵,爱群村民阻止过程中问为何要来挖地?可对方不但不回答并叫来外人,开着奥迪小车(车牌:粤K32718),车主并叫来数人打爱群村民李某冰,而且几人群殴。导致李某冰受伤,过程中将一位70岁曾为爱群村付出出色女干部黄某珍推倒,当场无法站起,受重伤。爱群村黄某玲、李某水等人也不同程度受伤。
事件发生后爱群村拨打120及110,但110中午约2点才到达现场处理。当时镇书记赖某潮书记当时阻止不能动钩机,要求放钩机走。并叫派出所工作人员走,并且叫奥迪车主开车回派出所,当场承诺处理好发生事情。2013年1月28日爱群村民回村干部、派出所要求赔偿,但派出所已经将对方放走。
整件事情发生,村委主任李某广和其他村委员都在现场,想不到的是他们作为领导没有阻止事情发生。
1、作为政府人员,身为父母官,为什么不阻止事情发生?
2、派出所是执法者,为什么要将打人者放走?是那位领导赋予的权利?打人者是故意伤人,不但不拘押,还故意放纵。
3、土地合约已经到期,作为一个地方官不好好带领村民发展三高农业,还强行霸占土地,是那位领导为地方官允许这样做?
4、整件事情主谋李某赢,这为“父母官”已经卸任,是那位领导授权给你强行霸占土地?
5、诚于信,镇书记赖某潮书记当场承诺处理好发生事情,你不但不兑现承诺,还让派出所人员故意放纵打人者,不问不闻,这样诚信何来服众?该当何罪?
6、派出所作为执法者接到情况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处理,爱群村民约11点报警,为什么中午2点才到达现场?
7、钩机作为现场证物之一,是那位领导赋予镇书记赖某潮书记放走钩机?领导销毁证据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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