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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淇澳的天空 于 2013-2-18 09:05 编辑
治摩下的茂名
安全出行,是百姓之福; 安全出行,是政府之责;
而能做到安全出行,又谈何容易。毕竟安全出行涉及到人、车、路这三大因素的存在。人守规则,车流量适度,道路宽阔是理想条件下的出行前提。
但在现在的茂名,这三因素都不会令人满意地出现。(当然,其它城市也不例外)治理安全出行,就必须从这三因素入手,缺一都不行。
大年初一,有空到文化广告广场走走,终于让我窥见了立于主干道旁的大型广告牌,让我看到了政府施政的一个着力点。有了目标,就看怎么样去为民达成。所以,我一边看着牌匾,一边思索着这二、三个月来治摩下的茂名。
图一:油九旁的公益广告牌:
印象中去年曾经出现过一次摩托车治理网上大讨论,但讨论归讨论,我发觉建议对日后的治理没一点用处。茂名的摩托车治理就在各部门先清理自己大院内的不合规摩托车开始的,随之而来是看到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门口都拉起了各种横幅,宣传大战随之而发动。听说治摩不力,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一时之间,茂名全城动员,可见治摩行动的力度和问题的严重。
我们老百姓能看到的就是日日趋强的交通警查扣摩托车了。曾经几时,有红灯处必有交通警在查扣摩托车,因为摩托车不合规的积弊不是一日形成,违规车大量存在。所以可以看到交警每日租借长长的平板车拉摩托车去摩托坟场,不到一月,壮观的摩托停放场令人震撼。
图二:查扣摩托车的停放场,茂名现有几个?停放了多少部车,谁能说清?
受治摩影响的行业当然是摩托车修理铺和加油站了。修理铺因为摩托车被查扣了很多,还有部分市民也少开或干脆暂放起来,修理摩托车店铺生意冷清了许多;就连加油站过去要排长队的情形也不再现。网上有人说以后不准给不合规摩托车加油的消息原来我是不信的,但在某一天,我亲眼看到某加油站有此告示牌放于加油机旁时,我才相信不是空穴来风。能不能给这些车加油,虽还不知道“此规”是否一定要执行,但我感到加油站应有了一些压力。(或许应说是治摩不力的加油站责任)
而更震撼的图片还是不停在网络出现。
图三:交通警查扣停靠在路边的违规车;
随着查摩的深入,交警们为了查扣一些有可能逃脱的摩托车,他们拔走市民摩托车锁匙的动作就更麻利。过去市民们都说,只要我的车有牌有证,自己又带头盔,就可大胆地在斑马线外等红灯,交通警一般是不会过来查这些守秩序的摩托车的。但治摩下的茂名已不同,现在,就算绿灯亮了,你正在急速想穿越十字岗,有可能会有一个人在路边冲出来,或有一个人在路旁绿化树的木丛中冲出来,或在公共汽车高大的尾部走过来,拔掉了你的摩托车锁匙,令你将摩托车推一旁盘查,很多人的摩托车末日就这样到了。
治摩力度,没有最大,只有更大。
处处布设有查摩地点后,终于看到了图三所示的查扣路边停放摩托车。据我所知,在十二中门口,明湖、沃尔玛、人人乐、河东市场旁都发生过交通警查扣停在这些地方路边摩托车的行动。车主不在,购物回来时车已不见,这些事情的发生告诉我们,下次发现摩托车不见了,请弄清是否给交通警暂扣了才报警,以免浪费警力就不是良好市民了。
图四:摩托车过磅;
上图是一网友拍的一幅摩托车过磅图片。
摩托论吨称,虽然我们看到的是表象,虽然我们会有疑问这样是否造成资源的浪费?或许会有人说,论吨称的都是黑车、残车、报废车,已没再存在的意义。但摩托车坟场里的车,只要你的车还未曾到报废期,你想取车回来而发现车已不在了,也就是说摩托车如果被偷偷处置了,什么样的解释都不能令人信服。查扣了摩托车,交通警都能给市民一个法律依据,也就是一份交通处罚决定书;我希望交通警在处理这些问题车时,都能象查扣车时一样,通知有关车主,车的去向都要有个交待,还市民一个物权知情权。否则,查扣了市民的摩托车,是为了交通安全,是执政为民就是一句“空话”。
茂名现在总共查扣了几多万部摩托车了,没有官方数字,没人能做出准确性回答。一部折旧了的摩托车二、三千元,乘上数量,等于茂名市民为此次治摩付出的社会代价,这代价可想而知有多大!所以,在民生事务上的治理,就如治摩,是否还有更温柔而付出社会代价更少的治理方法可选择呢?铁腕执法还是智慧执政,在以民为本的年代,谁更合民意?
对于铁腕执法还是智慧执政,在不同事、不同对象应有不同选择!用勾机压碎赌博游戏机,老百姓还担心压碎的只是拆除了主板的机壳,铁腕之力度希望能更大更彻底;但压碎摩托车,或摩托车论吨卖,因摩托车的使用对象是普罗大众,我不得不对这样的管理手段持保留意见。因此有了一文:《压碎了摩托车,维护了什么,惩罚了谁?》。在民生事务上,我们需要的是铁拳?还是智慧式的治理?
我不反对媒体的引导舆论作用,但我更尊重新闻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表达。鳌头查摩遇到的“暴力抗法”(还算不上)固然不可取,但此次行动遇到的阻力也说明了执法要文明、要智慧、要根据现实情况就更可行。家有万贯家财,摩托车价值不值一提;但在鳌头这些穷乡僻壤,家里的摩托车可是最值钱最有用的工具,罚没了摩托车,就是为民着想了?听朋友说在鳌头查摩时,有位六十岁的阿婆走到派出所前,对着大众说:……“放过你”可以,记住下次再不要来鳌头查车了!(不经证实的消息)听后令人深思!
严查摩之后,如果不规范电动车也是徒然。这些大家都能想到。这几天,在网上又看到这贴:《茂名市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的通告》。 感谢皇恩,茂名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终于确定——1010元。我们打工一族终于可以拿出一百几十元买一包米,拿出一百多元充一瓶气,交完水电费后,如果你已有家庭,留给你出行上班的费用已不多。精明的你决定去购买一部电动车代步。但好景不会再长,《茂名市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的通告》已经出台,四类的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出行却在急速地向着一类城市看齐。我们现在正处于急速奔向小康的宽阔大道上!
相对于汽车的“奢侈”出行,摩托车出行是市民的基本出行工具。在汽车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堵的年代,限摩禁超标电动车势必逼部分市民购买小汽车。道路的拥堵更是日见严重。可见,治理超标电动车既不符合日后的环保出行目的,也和改善交通拥堵背道而驰。在电动车治理问题上,我更偏向电动车应等同摩托车管理,给它们一个合法身份,保证市民们的最基本出行工具得以存在。
文章一开头就说,人、车、路都是构成交通不顺的三个因素,希望主政者能认识到这点,不要单方面行动。禁摩禁电动车,或限摩限电动车,都不会对改善交通堵塞有很大作用。原因很简单:没有了摩托,唯有开奥拓;奥拓开不动,只能骑狗熊!更主要是,摩托车是普罗大众最基本的出行工具,也是小市民的生产用具,查扣了太多的摩托车,市民明天就能马上幸福了?
(本文纯属个人见解;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各网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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