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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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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柔 于 2013-8-26 16:15 编辑
再說下瀘沽湖女兒國的"走婚"習俗:
男女一般都在篝火晚会上互相留意;如果有意者,利用跳舞时,拉对方的手,如果對方反拉他的手,則表示同意,可以走婚了.
女孩子到了18歲,就會到專門準備的門樓上閨房裡住,到時就會有小伙子成天盯著她們,會托人或利用各種交往送來禮物.
如果姑娘喜歡你,就會回贈你定情物,叫你去她家求婚,舉行走婚儀式,約定暗語夜晚相會,你答對了她就會給你開門,時間長了就會結下百年之好~~
摩梭男女走婚雙方一旦感情破裂,男不走訪或由女方在閨房門口放雙男鞋即可離散,無怨恨,無忌妒,隨緣~~外人更不可干涉或有異議,無需離婚手續,非常簡單~~
在摩梭族裡的男女婚姻關係中,不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禮教,也不存在第三者.由此,我們便可以明白摩梭人有自己的是非觀與道德標準,與我們漢族社會的觀念完全是兩碼事.
"走婚"在摩梭人家庭結構中的事實是當代人無法想像的~~實行自由"走婚"其奧秘在於母子們無後顧之憂;"母系"大家庭是每個人的庇護所,對於成年男子來講,"母系"大家庭是他們賴以生存及養老送終的最好樂園.男子漢們雙何樂而不為呢?
這大概就是摩梭族走婚的文化習俗能延續至今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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